符永中,男,漢族,1968年11月出生,海南樂東人,大專學歷,1988年12月參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民盟。任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8年8月,因涉嫌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其符永中中文譯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海南樂東
- 出生日期:1968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免去職務,
人物履歷
1985.09―1988.07 長春光學精密機械學院管理工程系計畫統計專業學習
1988.07―1988.12 待分配
1988.12―1993.02 海南省計畫廳發展戰略處科員
1993.02―1998.06 海南省計畫廳綜合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其間:1996.09-1998.03吉林大學商學院數量經濟學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1998.06―2000.09 海南省發展計畫廳綜合處主任科員(其間:1999.03―1999.07在海南省保亭縣什玲鎮參加聯手扶貧工作)
2000.09―2003.05 海南省省發展計畫廳辦公室副主任
2003.05―2003.09 海南省省發展與改革廳辦公室副主任
2003.09―2012.01 海南省定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2.01—海南省東方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6.11—2018.11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6月12日,據海南紀委訊息:文昌市政府副市長符永中涉嫌嚴重違法,接受海南省監委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8月,海南省監委對文昌市政府原副市長符永中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符永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私車公養;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符永中身為領導幹部,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符永中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免去職務
2018年11月,免去符永中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