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東明 男,1918年10月生,湖南湘潭縣人。1945年湖南大學法律系畢業。歷任湖南省高等法院書記官、華容縣司法處審判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符東明
- 籍貫:湖南湘潭縣
- 出生地:湖南湘潭縣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出生年月:1918年10月
- 職業:政治
個人簡介,個人成就,
個人簡介
1946年參加司法官高等考試被取錄,調中央政治大學高等科學習。畢業後,由法務部派九江地方法院任推事,後調湘潭地方法院任推事。1949年10月參加湖南省人民法院司法人員訓練班學習,1951年1月分配到長沙市人民法院任審判員。1953年調長沙市北區人民政府任調解員。1957年調民革湖南省委會任幹事。1958年調九三學社長沙分社,歷任秘書、副處長。1969年下放東安縣,曾任東安湘江水輪泵管理所副所長、東安縣農機修配廠副廠長。1978年調回九三學社長沙分社工作。1984年九三學社湖南省委會成立,任副秘書長、組織部長。1985年退休。現為九三學社湖南省委會顧問。
個人成就
曾選為長按市北區一、二、三屆人民代表,長沙市三、四、五屆政協委員。近年與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顯合作,蒐集、臨寫、注釋漢碑,已臨寫近300碑,由王注釋後出版。愛好詩詞,歷年來寫詩詞200餘首,集為《鴻跡》,其中在九三學社中央《紅專》,《湘江文藝》、九三學社湖南省委《社訊》、《德賽》,《長沙詩詞選》、《楚風》上發表20餘首。書法在《湖南老年書畫選》中選刊一幅,獲湖南省老年書畫賽書法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