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谿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意見。

(二)組織召開全縣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組織和管理全縣文聯繫統的各文藝家協會,推動文藝的繁榮。

(三)組織團體會員開展文藝創作、文藝評論、學術交流、人才培訓和調研工作;主辦和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文藝活動和文藝評獎。

(四)主辦文學刊物《綠野》。

(五)協同有關部門聯繫、組織文藝界的文化交流活動,開展向省內外文藝界的聯繫和交流,宣傳竹溪,推出有地域特色的文藝精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竹谿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郵編:44230
  • 性質:社會團體
  • 地點:竹谿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藝方針,開展對縣級文學藝術家協會的聯絡、協調、指導、服務工作,聽取和反映文藝界的情況和
(六)為文藝界和廣大文藝工作者服務,維護文藝社團和文藝家智慧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七)做好為團體會員服務的工作,幫助各團體會員改善文藝家的工作條件。
(八)根據《社團管理登記條例》之規定,負責對文藝界社團進行業務指導,並接受委託對全縣文藝社團進行資格審查和管理。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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