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進一步最佳化政務環境工作方案》是竹山縣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最佳化政務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21〕7號)等檔案精神,制定的方案。
內容解讀
一、工作目標
2021年,堅持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圍繞更多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跨省通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動實現事項管理全統一、業務系統全聯通、統一受理全覆蓋、重點事項辦理全提速,實現10項“一事聯辦”主題事項落地見效,縣鄉村三級線下政務服務大廳全面推行“一窗通辦”,縣級事項“綜窗”受理,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和涉企經營許可等事項“省內通辦”,“鄂匯辦”高頻事項移動辦,全面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進“一網通辦”。
1.精簡一批政務服務事項。大力推進行政備案規範管理改革試點和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試點工作,規範行政權力運行,為企業和民眾提供更多更優質公共服務。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精簡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精簡縣級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努力打造縣級“審批事項最少”的縣之一。(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推動社保、醫保、就業、民政、公安等高頻事項向鄉鎮和村(社區)下沉,實現辦事視窗前移,推進“無差別辦理”、“縣內通辦”,大力推行“不見面”服務。(牽頭單位:縣人社局、縣醫保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8月底前)
2.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規範管理。嚴格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省市縣鄉村五級依申請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目錄)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63號),牢固樹立“清單之外無審批”的理念,嚴禁超清單(目錄)審批和各種變相審批。嚴格按照“一網通辦”的標準規範,推進省市縣鄉村依申請及公共服務事項網上辦事指南要素“五級118同”,落實共性要素和個性要素分類管理機制。(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3.促進一體化平台提質增效。進一步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線上線下辦事服務體驗,推動更多事項實現網上辦、一窗辦、就近辦、即時辦。推動政務數據在政務服務領域的深度套用,加快“一人一企一檔”建設,推廣電子證照、電子簽章套用,積極配合國家、省、市一體化平台對接套用,探索與支付寶、微信、銀行、郵政等第三方平台服務能力融合,努力提升“一網通辦”便利度。(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4.大力推廣“鄂匯辦”套用。進一步推動交通、民政、人社、醫療、教育、水電氣等重點領域高頻民生服務事項“指尖辦”。鼓勵相關單位開展特色服務創新,探索將行政權力關聯輔助環節和流程轉化為移動套用,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加大宣傳推廣使用力度,開展智慧型提醒、政策精準推送等主動化服務,讓“鄂匯辦”能用、好用、民眾喜歡用。(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5.發揮12345熱線作用。及時回應處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以下簡稱12345熱線)”,實現12345熱線一號回響。推動12345熱線與政務服務大廳、網上辦事平台等互聯互通和協同發展,打造便捷、高效、規範、智慧的政務服務“總客服”。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機制,實現“好差評”實名差評整改回訪率達到100%,推廣“逾時默認、自動用印”模式。(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二)狠抓落實“一窗通辦”。
6.加強線上線下融合。推動打破“信息孤島”,充分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讓老百姓享受到信息技術帶來的便捷。大力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推動政務服務從實體大廳服務向線上線下融合服務轉變,加快構建功能互補、標準統一、服務同源、信息共享的立體政務服務體系,推行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開展預約、延時服務,為老年人、殘障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門幫辦、代辦服務,切實增強民眾辦事生活便利度。(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7.建立完善數據共享平台。根據我縣工作實際,建立竹山縣大數據中心,推動縣、鄉鎮、村(社區)統一受理平台事項能夠綜合受理,與省、市統一受理平台對接套用,實現線上線下辦件“全量感知”。加強統一受理平台使用情況考核,引導已打通的系統使用統一受理平台實時歸集辦件數據,倒逼未打通的系統採用數據推送、二次錄入等方式實現歸集,促進辦件數據、辦事材料的全量歸集,對實際服務質效的精準評估,推動服務效能不斷提升。(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8.實現事項“綜窗”受理。縣政務服務大廳全面實現“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統一視窗出件”的基礎上,進一步最佳化綜合視窗受理模式,推動高頻事項綜窗辦、聯辦事項專區辦、跨域事項專窗辦、特殊事項綠窗辦,逐步實現無差別視窗業務辦理。(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9.實行24小時自助服務。及時梳理自助終端高頻事項,繼續實行24小時政務服務,並根據實際情況延伸到需求多的人口密集的鄉鎮、村(社區)、銀行服務廳等場所,實現就近辦、馬上辦、一次辦。(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10.深入推進“就近辦”。加強鄉鎮、村(社區)兩級政務服務能力建設,實施服務事項準入制,大力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就近辦、幫辦代辦和引導教辦,提供辦事預約、審批服務、查詢列印、便民繳費等不間斷政務服務,夯實“省內通辦”“就近辦”的人、財、物及體制機制基礎,打通政務服務“最後一公里”。(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三)積極推行“一事聯辦”。
11.推動上線更多“一事聯辦”高頻事項。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選取辦件量大、涉及面廣、企業民眾需求迫切的“一件事”,提供“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實行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時辦結,做到線下“一窗受理”、線上“一網通辦”;持續鞏固提升9項已實施“一事聯辦”事項辦理成效,新增10項“一事聯辦”事項要落地見效,梳理95項“一事聯辦”事項推薦清單並抓好落實。擴展聯辦渠道,探索線下、移動端、自助終端等多場景融合,提升企業民眾“一事聯辦”獲得感。(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12.推進重點領域“一事聯辦”。鞏固企業開辦“2半0”成果,確保線上全程網辦,線下“一窗聯辦”。最佳化登記財產服務,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時間分別壓縮至3個、2個工作日,推進更多登記事項“一窗通辦、即來即辦”。最佳化用水用電用氣服務,全面推行水電氣接入外線工程並聯審批。將社會投資帶方案出讓類工程建設項目、社會投資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政府投資市政類(非獨立占地)線性項目、改造類(規劃條件不變)工程建設項目、一般工業類投資建設項目等5類工程項目的審批時間分別壓縮至30、45、40、35、30個工作日。(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供電公司等有關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四)創新實施“跨省通辦”。
13.建立“跨省通辦”模式。以滿足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異地辦事需求為導向,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統一安排部署,堅持“省際、省內”通辦雙著力,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四級四同”,審批業務流程重塑再造,系統數據證照互通互認,完成與國家、省“跨省通辦”政務服務平台對接套用,開闢省際間“跨省通辦”新模式,建立“省內通辦”、“縣內通辦”新機制。(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14.梳理“跨省通辦”清單。根據省市縣鄉村五級依申請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目錄),重點選取教育、就業、社保、醫療、養老、居住、婚育、出行、衛健、民政、市場、交通、住建、投資等涉企涉民的高頻事項,梳理確認省際“跨省通辦”合作事項清單和“省內通辦”事項清單。(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15.制定“跨省通辦”標準。以“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事項清單為基礎,按照“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等類型分別明確業務審批或服務模式,逐事項制定標準化工作運行和監督管理機制,明確事項辦理流轉程式,建立通辦授信體系。在政務服務大廳設定“跨省通辦”“省內通辦”辦事視窗,匯聚通辦事項電子證照,建設線上審批系統,最佳化創新服務方式,推動線上線下融合,為企業民眾辦事提供更多辦事選擇。(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16.暢通“跨省通辦”工作機制。建立“跨省通辦”合作溝通機制,組建工作專班,建立省際、省內定期協商溝通機制,對照任務建立工作檯賬,明確責任單位、時間表、路線圖,因地制宜大膽實踐,形成特色經驗做法,探索通辦、聯辦新模式。(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五)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17.壓實“照單監管”基礎。根據國家“網際網路+監管”事項標準,梳理全縣監管事項“一張清單”,逐步實現清單之外無監管。認真做好本級監管事項的認領發布,嚴格規範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調整。(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18.構建“一網通管”平台。以省“網際網路+監管”系統為樞紐,實現監管業務系統、監管套用系統全部對接聯通,逐步實現行政執法全程電子化。大力推廣移動監管、風險預警、信用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合監管、掃碼監管、非現場監管,提升線上監管能力水平。(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發改局、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
19.提升“精準監管”能力。最佳化監管數據中心建設,加快各單位監管數據匯聚。關聯整合各單位履職過程中形成的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信息,以及司法判決、違法失信、抽查抽檢等信息,歸集到相關市場主體名下,形成監管信息鏈,支撐監管精準化、智慧型化水平提升。有序推進監管數據套用,通過大數據能力平台為各單位風險預警、精準監管、綜合分析、領導決策提供數據支撐服務。(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發改局、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
20.推行監管行為依法公開。推進對監管行為的“監管”,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實現監管規則、計畫、標準、過程、結果等依法公開。按照“誰執法誰公示”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依法不予公開的信息外,行政執法職責、依據、程式、結果等對社會公開。及時發布監管動態和曝光台信息,對各單位監管工作進行公開。(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跨省通辦”和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在竹山縣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竹山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領導下,落實工作責任,及時解決推進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二)夯實數據支撐。以可視、可管、可控為目標,儘快啟動大數據平台建設,進一步完善數據管理、治理、共享體系,完善更新並加強“三清單一目錄”,為政務服務提供更加豐富、便捷的數據資源和服務接口,實現政務雲資源“一屏全覽、一鍵可達”。加強政務信息系統網路安全,開展政務數據的監測、預警、應急及處置,維護政務網路及政務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構建良好的網路環境,為“一網通辦”提供暢通的網路基礎。
(三)深化政務公開。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全面、準確、及時公開政務服務事項信息,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實現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公開。充分發揮政府入口網站、省政務服務網、政務新媒體及各級政務服務大廳等主渠道作用,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政務公開體系,努力為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