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法總論:歷史與規範融合的視角

競爭法總論:歷史與規範融合的視角

《競爭法總論:歷史與規範融合的視角》是一本2022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董篤篤。

基本介紹

  • 書名:競爭法總論:歷史與規範融合的視角
  • 作者:董篤篤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2年5月
  • 頁數:264 頁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6384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解釋了什麼是競爭、為什麼要保護競爭以及如何保護競爭,據此提出一種理解競爭法律實踐的視角和方法。市場是資源配置的一種方式,更是最佳化生產規模、組織勞動分工的一種方式。競爭是市場的運作機制,推動市場價格不斷接近於均衡價格。在實現均衡的過程中,經營者的市場份額發生改變,生產規模不斷最佳化,勞動分工持續深化,進而為新知識的創造提供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動力,為變革提供秩序保障。如果把整個經濟運行體系比作一個人,那么,市場競爭就是這個人的血液循環系統,它既維持穩定,同時也催生變化,實乃成長所必需。市場經濟越發達,競爭對於經濟成長的作用越顯著,越需要法律保障。以反壟斷和反不正競爭為主體內容的競爭法,應當強化價值引領,運用SCP範式評估特定行為的效果,以實施指南和實施機制為抓手持續推進制度建設。

作者簡介

董篤篤
河南人。鄭州大學升達經貿管理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工學學士,中南大學經濟法學碩士,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學博士、理論經濟學博士後。現為廣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圖書目錄

目  錄
導 論
第一節 什麼是總論
一、總論闡釋規範,而非描述規律
二、總論挖掘理念,而非羅列概念
三、總論指明價值目標,而非調和權衡方案
四、總論促進價值、事實與規範三者之間良性互動
第二節 為什麼寫競爭法總論
一、競爭法總則的缺失
二、競爭法總論的不足
第三節 怎么寫競爭法總論
一、競爭法總論的研究思路
二、競爭法總論的研究內容
第一章 競爭法律實踐產生與發展過程中的市場競爭
第一節 市場競爭注入貿易限制規制制度的過程
一、兩個以上不同主體聯合實施的貿易限制
二、單個主體獨自實施的貿易限制
第二節 被視為行動自由的市場競爭
一、以確保對抗自由為宗旨的早期《謝爾曼法》判例
二、以保障公平對抗為宗旨的《聯邦貿易委員會法》和《克萊頓法》
第三節 與經濟效率融為一體的市場競爭
一、反托拉斯調整宗旨的轉型:從行動自由到經濟效率
二、行為違法性認定標準的重構:競爭損害的確立、實施與困境
第二章 行動自由與市場競爭的區別
第一節 中世紀公平價格理論中的經濟強制與行動自由
一、公平價格理論的價值訴求與理論淵源
二、公平價格理論的規範體系及其調整對象
第二節 從公平價格到自由意志再到理性意志
一、亞里士多德本質目的論被拋棄
二、以自由意志為出發點的規範體系及其調整對象
三、從自由意志擴展至理性意志
第三節 經濟學理論中的市場競爭
一、經濟學的價值訴求與研究對象
二、競爭在經濟學規範體系中的內涵
第三章 市場競爭與經濟效率的淵源
第一節 市場競爭與帕累托最優的融合與分離
一、均衡狀態視角下市場競爭與帕累托最優的融合
二、均衡分析視角下市場競爭與帕累托最優的分離
第二節 市場競爭與經濟效率之間關係的重塑
一、均衡與變革的分離
二、判斷競爭自身是否遭受扭曲的工具或認定標準:配置效率
三、考察競爭是否充分發揮作用的工具或考察因素:生產效率或動態效率
第三節 經濟成長視角下市場競爭與經濟效率的統合
一、競爭作用於實質資本積累的機制
二、競爭作用於勞動供給增加的機制
三、競爭作用於技術進步的機制
四、市場經濟越發達,競爭對於增長的作用越顯著,越需要法律保障
第四章 市場競爭如何注入法律實踐
第一節 市場競爭注入法律實踐的模式
一、以命令和控制為核心的實施模式及其不足
二、以信任、互動和責任為核心的協同模式及其不足
第二節 協同何以可能:強化價值引領
一、行為違法性認定的分析框架:SCP範式
二、運用SCP範式評估經營者決策的必要環節:相關市場界定
三、運用SCP範式評估經營者決策的重要工具:競爭狀況評估
四、SCP範式適用領域的擴充:從反壟斷到反不正當競爭
第三節 協同何以推進:最佳化治理體系
一、以實施指南為主要載體的競爭法律規範
二、注重民事訴訟、競爭行政執法與產業監管相互配合的信息搜尋機制
三、以標準化、商業道德與法律相互交融為特點的實施方式
四、容納契約無效、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的綜合性法律後果
第五章 促進並保障市場競爭的制度體系
第一節 公平競爭審查:協調巨觀調控與市場競爭的關係
一、僅限於事後救濟的行政壟斷規制制度
二、強調事前救濟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及其完善
第二節 反壟斷:保障競爭自身不被扭曲
一、濫用相對優勢地位與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關係:區分均衡與變革的必要性
二、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反壟斷規制:明確區分均衡與變革
三、定價算法默示共謀的反壟斷規制:創設新型均衡過程或市場類型
第三節 反不正當競爭:促進競爭充分發揮其激勵變革的間接作用
一、非誠勿擾案和費列羅案:特別侵權法與競爭法的差異
二、王老吉紅罐案:從公平到質量
三、“網際網路專條”:從誠信到安全
第四節 實施機制與法律責任:最佳化競爭治理體系
一、民事訴訟與行政執法的地域管轄
二、民事訴訟與行政執法各自的功能定位
三、民事訴訟與行政執法的配合銜接
結 語
一、總論開示內含於法律實踐中的理性
二、總論以立法上的總則為歸宿
三、總論有待分論予以落實
主要參考文獻
附 錄
附錄一:公平交易法(徵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工商法函字〔1993〕第47號)
附錄二:反不正當競爭法(草案)(國函〔1993〕80號)
附錄三:反壟斷法(草案)(國函〔2006〕53號)
附錄四: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送審稿)(2016年2月25日徵求意見稿)
附錄五: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2017年2月26日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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