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迎春故意殺人案

2009年3月,被告人童迎春與被害人張宜林相識,並經張宜林介紹租住肥東縣××鎮××村××組村民李成玲家。2009年11月底,被告人童迎春裝有現金等物品的包在其租房處丟失,童懷疑係被害人張宜林所為,為此兩人產生矛盾。12月17日晚上,被害人張宜林酒後到童迎春租房處,兩人再次發生口角,進而打鬥。打鬥中,童迎春持螺紋鋼擊打張的頭部數下致張倒地。後被告人童迎春又用繩子繞在張的脖子上將張拖出門外,用腳踏三輪車將張運至肥東縣店埠鎮楊壩村楊壩組西側一下水道涵洞內。經鑑定,被害人張宜林系鈍器擊打頭部致顱腦損傷合併扼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另查,2010年6月4日,肥東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童迎春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被害人張宜林系農村家庭戶,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丹梅、張雙梅系被害人張宜林的女兒,張道榮系其兒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童迎春故意殺人案
  • 發生時間:200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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