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丱須知祭祀篇》是宋代詩人史浩創作的一首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童丱須知祭祀篇
- 作者:史浩
- 創作年代:宋代
- 作品體裁:詩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文王御家邦,風化必自邇。
采繁夫人職,專言奉祭祀。
洪惟祖先心,貴得賢后嗣。
匪取一時孝,覬其能事死。
蓋自平生來,功行勤積累。
防範不敢違,貽厥作基址。
子孫洎有室,懵不知此理。
燕飲恣歡謔,口腹縱奢靡。
霜降雨露濡,愴惕昧所履。
故其臨祭時,倦色成跛倚。
酣歌或笑呼,憤怒或笞捶。
不恤祭如在,大似不得已。
祖先必吐之,豈復錫繁祉。
我勸世間人,於此莫輕視。
春秋祭享間,齋戒先恭己。
憂思動哀慕,虔謹具芳美。
時物堪薦新,當如奉甘旨。
餖飣乎自供,焉可使奴婢。
掃除蠲穢雜,滌灌去塵滓。
馨香出釜甑,滋味登簠簋。
勿為貧故約,勿為富故侈。
豐儉或有常,不可變其軌。
以此奉吾先,神靈必歡喜。
綿綿百世後,餘慶何能弭。
作者簡介
史浩(1106—1194),宋明州鄞縣人,字直翁,號真隱居士。史詔孫。高宗紹興十五年進士。建王趙慎立為皇太子,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孝宗即位,累除參知政事。曾對張浚恢復之舉持異議,力主守江。隆興元年,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首言趙鼎、李光無罪,申辨岳飛之冤。旋因反對張浚北伐,為御史王十朋所劾,罷知紹興府。淳熙五年,復為右丞相。尋以事求去,除太保致仕。卒諡文惠,改謚忠定。有《尚書講義》、《鄮峰真隱漫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