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竣工面積簡稱“竣工面積”。一定時期內竣工的房屋建築面積之和。以平方米表示。竣工房屋是指房屋建築工程已按工程承包契約和設計要求全部完工,達到住人和使用條件,經驗收鑑定合格並正式交付使用單位的房屋。民用房屋,一般是在房屋本身的土建工程及其附屬的水、暖、電、衛工程和通風、電梯等設備安裝工程全部完成後作為竣工。工業及科研等生產性房屋建築,在廠房和作為其組成部分的生活間、操作間、煙囪等土建工程以及水、暖、電、衛、通風等工程 (不包括生產設備安裝和工藝管線敷設) 全部完成,經驗收鑑定合格後,作為竣工房屋。其建築面積的核算對象和計算範圍與房屋施工面積相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屋竣工面積
- 概念:指房屋按照設計要求已全部完工
- 包括:房屋結構占用的面積和地下室面積
- 商品房:竣工面積275.4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