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韶華

章韶華

章韶華,1952年元月20日(陰曆1951年12月24日)生,河南省范縣人,漢族,1966年7月國中畢業,1967年11月參軍,1973年退伍到山西省長治縣化肥廠政工辦公室工作,1974年到山西省長治縣委文教部,1978年到河南省鄭州電纜廠黨委宣傳部,1980年到河南省委宣傳部,1985年到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1990年到北京現代管理學院任教授、副院長,1992年9月至1993年7月為北京大學哲學系國內訪問學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章韶華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省范縣
  • 出生日期:1952年元月20日
簡介,詳細內容,

簡介

1997年起同12國學者共同創建、主持“全球文明推進組織”,並當選主席,1999年4月在俄羅斯當選國際自然與社會科學院院士。2001年6月、2005年11月、2009年10月作為會議主席主持召開全球文明第一屆(悉尼)、第二屆(紐約)、第三屆(網路)世界大會,並撰寫第一屆、第二屆大會檔案《全球文明宣言》、《建議聯大討論“成立世界聯合政府”的公開信》,主持撰寫第三屆大會檔案《致世界各大宗教的倡議書》。2009年11月起任該組織終身主席。

詳細內容

一 專題論文發表時期(1968—1987年)
1,1968年12月開始陸續在湖北《黃石日報》、《湖北日報》、,《湖北文藝》等報刊發表文學作品和理論文章。
2,1973年4月退伍後開始陸續在《山西民眾文藝》、《山西日報》、《河南日報》、《黨的生活》、《婦女生活》等報刊發表文學作品和理論文章。
3,1982年8月參加成都“全國哲學問題討論會”。
4,1983年1月河南省哲學界為章韶華“論決定反決定是一條最重要的唯物辯證法規律”一書召開專題討論會。
5,1983年9月《河南日報》發表長篇人物通訊《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記共產黨員章韶華刻苦鑽研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事跡》。
6,《河南社聯》1983年第4期以整期篇幅選載章韶華《關於唯物辯證法若干基本理論的探討》一書。
7,河南《中州學刊》1983年第1期發表《試論聯繫的一般含義和基本特徵》,同年《光明日報》部分轉載。
8,《河南師大學報》1983年第3期發表《試論聯繫的統一性》。
9,陝西《理論研究》1983年第5期發表《論聯繫對於質與量的重要意義》。
10,湖北《江漢論壇》1983年第9期發表《對聯繫構成運動的理解》。
11,四川《毛澤東思想研究》1985年第4期發表《矛盾論揭示了三條嶄新的辯證法規律》。
12,湖北《江漢論壇》1986年第1期發表《略論哲學的性質》。
13,北京《國內哲學動態》1986年第4期發表《關於馬克思主義哲學對象討論的思考》。
14,河南《中州學刊》1986年第6期發表《對立統一規律的實質問題初探》。
15,北京《國內哲學動態》1986年第7、8期連載《蘇聯近年來對馬克思主義哲學若干基本理論的討論》。
16,山西《晉陽學刊》1987年第2期發表《試論辯證法的多面性和整體性》。
二 專題著作出版時期(1988—1997年)
1,《走出哲學王國後的沉思——我的哲學觀》,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1年12月出版。
2,《需要—創造論——馬克思主義人類觀綱要》,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1年12月出版。
3,《走出哲學的誤區——論決定反決定是一條最重要的唯物辯證法規律》,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2年1月出版。
4,《我所理解的馬克思主義辯證法——關於唯物辯證法若干基本理論問題的探討》,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2年1月出版。
5,《人類的第二次宣言——自然—人道主義導論》,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3年9月出版。
6,《宇宙精神——人類生命觀引論》,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5年12月出版。
7,《改革開放正在掘進岩層》,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3年8月出版。
8,《花與刺——哲理詩集》,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4年8月出版。
三 學術體系出版時期(1998—2007年)
1,《章韶華思想體系》(教科書版),新加坡正道出版集團1999年9月出版。
2,1999年1月30日至2月1日,北京章韶華學術思想研究所召開第一次所務擴大會議,會議就《章韶華思想體系》一書進行了為期三天的宣講和評述,來自我國有關院校和研究機構的110多人參加了會議。
3,章韶華學術思想全集——“章韶華學術思想體系”由河南人民出版社於2007年11月出版。
“章韶華學術思想體系”包括:
(1)《章韶華學術思想體系概論》,該書對由六種學說組成的章韶華學術思想體系的基本觀點及其邏輯關係進行了概。共一卷,40萬字。
(2)《決定-反決定學說》,這是一種哲學-科學學說,它為自然科學和哲學提供了全新的思維方式,其結論是“萬物共一”。共四卷,75萬字;
(3)《自然-人道學說》,這是一種人學-類學學說,它為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提供了全新的價值導向,其結論是“人類共一”。共四卷,76萬字;
(4)《宇宙-精神學說》,這是一種生命學-宇宙學學說,它為生命學和宇宙學提供了全新的發展道路,其結論是“生命共一”。共三卷,60萬字;
(5)《超然-終極學說》,這是一種神學-信仰學學說,它為神學、信仰學及宗教學提供了全新的框架,其結論是“神靈共一”。共三卷,55萬字;
(6)《自覺-自能學說》,這是一種母子宇宙學-太一精神學學說,它為宇宙起源學和廣義精神學提供了全新的基礎,其結論是“精神共一”。共三卷,70萬字;
(7)《全球-文明學說》,這是一種全球學-文明學學說,它為全球世界和當代文化提供了全新的方向,其結論是“文明共一”。共四卷,51萬字(該學說也是用前五門學說解釋現實生活所得出的基本認識。)
四 在全球文明推進組織(OPGC)工作時期(1998—2009年)
1,1998年8月,“北京章韶華學術思想研究所”決定回響聯合國將2001年定為“不同文明間對話年”的決議,開始廣泛的國際間的思想和學術交流。
2,1998年8月,章韶華與美國國際政策研究所執行所長諾曼.萊文教授就共同創作和出版《中美學者關於文明的對話》一書籤署協定。
3,1998年6—12月,章韶華與埃及、印度、希臘、伊朗、羅馬尼亞、波蘭、俄羅斯、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國駐華使館聯絡,商討成立“全球文明推進組織”問題,並商定由章韶華執筆起草全球文明第一屆世界大會的討論檔案《全球文明宣言》。
4,1999年3—4月,由章韶華獨立執筆的《全球文明宣言》第一稿完成。
5,1999年1月—10月,章韶華接連訪問新加坡、伊朗、俄羅斯、德國、英國、荷蘭等國,就《全球文明宣言》徵求意見。
6,1999年10月,由12個國家學者聯合申請的“全球文明推進組織”在澳大利亞悉尼市註冊成立。
7,1999年12月2—9日,全球文明推進組織第一次主席團會議在澳大利亞悉尼市荷斯維歐召開,會議通過了向世界各國政府和學者徵求《全球文明宣言》的意見的決議和新世紀元年(2001年)召開“全球文明第一屆世界大會”的決議,會議選舉章韶華為全球文明推進組織主席。
8,2001年6月,全球文明第二次主席團會議在悉尼召開,就《全球文明宣言》提交全球文明第一屆世界大會審議和通過等問題做出決議。
9,2001年6月16—18日,全球文明第一屆世界大會在悉尼希爾頓飯店召開,37個國家的與會代表(50位正式代表,30名特邀嘉賓)參加了會議,會議以一票反對的高票順利通過了《全球文明宣言》。
10,2001年6月17日,召開全球文明推進組織第三次主席團會議,會議決定在2005年召開“全球文明第二屆世界大會”,會議決定由章韶華執筆起草會議討論檔案《建議聯大討論“成立世界聯合政府”的公開信》。
11,2001年8月,章韶華的兩部著作《世界書》、《我的全球文明思想》出版。
12,2002—2004年,章韶華的專著《世界聯合政府構想》和《建議聯大討論“成立世界聯合政府”的公開信》出版,發往聯合國及各國政府。
13,2005年11月14—16日,全球文明第二屆世界大會在美國紐約聯合國廣場飯店召開,大會全票通過《公開信》和作為附屬檔案的《構想》一書。
14,2005年12月14—16日,全球文明推進組織在北京民族飯店召開第六次主席團會議。會議決定由章韶華牽頭組成由美國、俄羅斯、英國、肯亞、紐西蘭學者會議檔案起草小組,共同起草全球文明第三屆世界大會的討論檔案《順應全球時代,增進宗教團結,溝通精神信仰——致世界各大宗教的倡議書》。
15,2007年4月,《全球文明宣言》(英文版)在美國出版。
16,2007年5月8—10日,全球文明推進組織在北京職工之家召開第七次主席團會議。會議通過《倡議書》,並決定:章韶華為全球文明推進組織永久主席;美國學者諾曼.萊文(Norman.Levine)、英國學者麥克.萊倫(David.MacLeuan)、俄羅斯學者尤瑞.雅科維茨(Yuri V.Yakovets)為永久副主席。
17,2009年6月,全球文明推進組織決定,因甲型H1N1流感大規模爆發,決定將全球文明第三屆世界大會改為網路會議。大會於10月6—8日召開,會議討論並通過了《倡議書》。
18,2009年11月,全球文明推進組織決定,由章韶華的學生彭明寬先生任組織主席,章韶華不再承擔該組織的日常具體事務。
六門學說完成的諸項理論突破
第一門學說——決定—反決定學說:
1,明確把哲學的對象界定為“關於關係的學說”,使哲學從此成了一門對象明確、內容確定的“究理之學”,並以此同作為“究物之學”的自然科學、“究事之學”的社會科學、“究人之學”的人文科學、“究心之學”的心理-倫理科學、“究神之學”的神學-宗教學等知識門類劃清了界限。
2,用自己創立的“決定—反決定學說”架起了溝通哲學、科學、人學、神學的橋樑,從而使人類各大知識門類有機統一為真正意義上的“人類知識體系”。
3,從理論上摒棄了東方哲學傳統如易經思維那種循環論、均衡論的哲學思維方式,使之質躍為自發展、非均衡的哲學思維方式。
4, 從理論上把決定論和非決定論的宇宙觀統一為決定—反決定論的宇宙觀。
5,用決定—反決定論統一了本體論和辯證論,使之成為源流關係或體用關係,從而克服了唯物論與唯心論之二元思維、辯證法與形上學之兩極思維的思維習慣,使它們成了以精神或法則為本體、以物質或實體為載體、以場或關係為介體的一體性存在。
第二門學說——自然—人道學說:
1,明確把人性界定為自然—人道性,並以此為基石建立起了融人的起源論、人的存在論、人的發展論和人的歷史觀、人的社會觀、人的未來觀為一體的新人學。
2, 明確把關於“人”的學問界定為“人學與類學的統一”。
3,把中國道家的自然思想、儒家的仁愛思想、法家的法治思想用“自然—人道思想”統一起來,以及把西方的人—物文明、東方的人—人文明、中部人—神文明統一起來。
4,確立了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應當從人的自然—人道本性出發、以實現和發展自然—人道本性為目的、以是否合乎自然—人道本性為檢驗標準的學術主張。
5,提出了全球時代之前的人類歷史是“人類之‘人’的歷史”,此後的發展將是“人類之‘類’的發展”的學術論斷。
第三門學說——宇宙—精神學說:
1,把人的生命過程界定為由宇宙精神驅動、主導和引領的人的自身宇宙與身外宇宙和諧互為的地球生命演進過程。
2,提出人的生命是“以精神為本體、以社會為介體、以物質為載體”的系統發育過程。
3,把宇宙的演進分為四種形態、四個階段:可還原宇宙—不可逆宇宙—自組織宇宙—自創造宇宙,從而建立了“宇宙四形態理論”。
4,提出人類的產生是宇宙演進的選擇,因而人類存在的意義是宇宙使自己在地球上的純自然演化通過人類而升級為自覺演進,而人類自身的進步無非是逐步適應這一使命對自己的要求。
5,提出人類的結局是人類用自己的胸襟和雙手使自己自覺地否定自己,並代之以在生命級上高於自己的“超人類”。
第四門學說——超然—終極學說:
1,把“神靈”定義為“超然—終極性精神實在”,從而在“信主是什麼”這一信仰的根本問題上統一了有神論與無神論。
2,把不同宗教的信主的本質界定為同一種超然—終極性精神實在,從而得出了“眾神共一”亦即不同宗教所信仰的神實際上是同一種、同一個存在的神學結論。
3,提出用整體論—精神論的方式認識神靈的“神靈認識論”,從而將神學認識方式與科學的還原論—實證論認識方式、哲學的關係論—思辨論認識方式嚴格區別開來。
4,提出神靈信仰只能是人類個體與神靈進行“精神溝通”的“精神信仰論”,而不應當是千百年來信徒們所慣用的諸如宗教式、儀式化、借喻性的信仰方式。
5,提出古今中外的任何人都無法擺脫精神信仰,任何精神信仰都只能是人對高於自己“存在級”的那種存在的信仰,而在存在級上高於人的東西只能是創生了人的東西——神靈或宇宙法則。
第五門學說——自覺—自能學說:
1,創立了我們置身其中的宇宙是由同一個母宇宙娩生出的無數子宇宙中的一個的母子宇宙學學說。
2,提出母宇宙是由太一精神化生並主宰著的純能量宇宙,這種純能量宇宙中的能量作用會攪動母宇宙內的某些平衡或格局而最終形成一些能量團,某個能量團發育到了某個閥值,便會脫離母宇宙而“大爆炸”為一個物質宇宙,我們的宇宙即是這樣一個宇宙。
3,提出了精神分為自然精神、人類精神、宇宙精神、太一精神四類的精神分類理論。
4,把太一精神的本質解釋為決定—反決定性,從而為精神所以為精神、所以會運動、所以能自我意識、所以能支配物質和場提供了終極答案,並以此體現了該學說與決定—反決定學說的一致性。
5,把現代科學的“弦理論”與古代東方的“玄理論”統一起來,從而提供了一幅全新的宇宙圖景、宇宙模型。
第六門學說——全球—文明學說:
1,把全球學與文明學統一起來,從而使之不僅具有理論價值、而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新型學說——全球—文明學說。
2,把既有的人類文明體系區分為西方人—物文明、東方人—人文明、中部人—神文明三個部分,並由此三個起源而提煉出了全球—文明學說。
3,提出人類不同生存區的文明當然各有其鮮明的個性,但更有其人所為人、文明所為文明的共性,並且只有找到並運用這種共性才能真正從根本上尊重文明差異、找到文明通道、化解文明衝突、推進文明進步。
4,提出了由“世界聯合政府”領導、以全球文明精神為共同思想基礎的新世界圖景。
5,建立了由生境、經濟、政治、文化、價值、信仰的未來發展構想為基本框架的未來文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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