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縡(生卒年月不詳),字伯成,章楶長子,北宋福建浦城人。
宋熙寧九年(1076)進士,由推官為戶部員外郎,提點淮南東路刑獄,權知揚州(今屬江蘇)兼提舉茶鹽事。
這時開鑄崇寧大錢,命令下達,商人惶惶不安,商店閉門,不肯售貨,百姓整天都買不到所需的貨物。
基本介紹
- 本名:章縡
- 字號:伯成
- 所處時代:北宋
- 出生地:福建浦城
章縡即整飭市場,使賣百貨的收小錢,命令倉吏收購米給以大錢,十天后,民心安定。
蔡京實行變鈔法,廢除舊鈔。江淮一帶富商,有的一天之間淪為流亡乞丐,有人跳河自殺。
章縡上疏,指責蔡京誤國害民,奏請停止變鈔法,以取信於民。蔡京大怒,把章縡降官兩級,發配到台州(今浙江臨海)。後復官知通州(今江蘇南通)、秀州(今浙江嘉興),終於戶部郎中任上。
蔡京盡更鹽鈔法,凡舊鈔皆弗用,富商巨賈嘗齎持數十萬緡,一旦化為流丐,甚者至赴水及縊死。提點淮東刑獄章縡見而哀之,奏改法誤民,京怒,奪其官。因鑄當十大錢,盡陷縡諸弟。
章縡著有《周官議》16篇。
章縡繇推官為戶部員外郎、提點淮南東路刑獄、權知揚州兼提舉香鹽事。時方鑄崇寧大錢,令下,市區晝閉,人持錢買物,至日旰,皇皇無肯售。
章縡飾市易務致百貨,以小錢收之;且檄倉吏糶米,以大錢予之,盡十日止,民心遂安。
未幾,新鈔法行,舊鈔盡廢,一時商賈束手,或自殺。縡得訴者所持舊鈔,為錢以千計者三十萬,上疏言鈔法誤民,請如約以示大信。上怒,罷章縡,降兩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