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立案疑難問題解答與研究
- 作者:沈德詠
- ISBN:9787801614803
- 頁數:472
- 定價:30.00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2-1
- 裝幀:平裝(無盤)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明確提出全面實行立審分立、審執分立、審監分立、建立科學的案件審理流程管理制度,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制定了《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暫行規定》,提出了在人民法院設定專門立案機構,專司立案工作。實行立審分立是我國審判制度發展和完善的必然產物,是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舉措,符合審判程式各階段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助制約的科學理論。對於增強制約和監督,加強巨觀管理與廉政建設,提高辦案質量效率與專業化水平,不斷完善訴訟機構,向現代化訴訟制度邁進,有著重要的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2000年10月正式組建以來,全庭上下團結一致,積極進取,開拓創新,各項工作初見成效。但立案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且工作頭緒多,涉及面廣,有很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研究解決。他們在日常工作十分繁忙的情況下,廣泛進行調查研究,組織專門力量,編寫了《法院立案法律適用指南》、《立案疑難問題解答與研究》、《立案案例評析》、《立案信訪工作經驗交流》、《立案工作理論與實務研究》等一套較為完整的立案工作叢書。這是法院立案工作上的一項宏偉工程,為總結交流立案工作經驗,繁榮立案王作理論研究,指導全國立案工作實踐,做了一件好事。
縱觀全書有以下特點:
一、實踐性、指導性強。叢書無論是經驗交流,還是疑難問題解答、案例評析,都是來源實踐、來源基層,把審判實踐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提出並進行理論升華,反過來又指導實踐,突破了“為書而書,為寫而寫”的俗套,是一套內容全面、事例典型,實踐性、指導性很強的好書。
二、理論性、可讀性強。叢書中《立案工作理論與實務研究》對立案工作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立案疑難問題解答與研究》、 《立案案例評析》不僅是提出問題,更注重進行分析、評說,既適合於立案專職人員閱讀,又能滿足廣大審判人員、律師工作者需要。
三、權威性、實用性強。全書的幾百名作者大多數是各級法院立案庭庭長和從事調研的人員,他們有豐富的審判工作經驗,加上紮實的文字功底,敘述詳盡、訐解獨到,是立案工作權威性、實用性強的佳作。
這套叢書即將出版,我感到由衷的高興,書中有些觀點是作者個人見解,不作定論,可以探討。希望廣大從事立案工作的同志進一步以開拓創新精神,探索立案工作中的新問題,繁榮立案工作理論研究,深化立案工作改革,豐富立案工作實踐,為進一步推動立案工作不斷發展作出新的貢獻。別光借我一個人的
目錄
第一編 民事立案
一、管 轄
1. 此案屬地域管轄還是屬專屬管轄
2. 不服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由哪個法院管轄
3. 如何確定擔保糾紛案件的管轄法院
4. 口頭買賣契約糾紛案件應如何確定案件管轄
5. 該案應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轄
6. 請求行使追償權的案件如何確定管轄
7. 什麼情況下適用民事訴訟協定管轄
8. 該案是購銷契約還是加工承攬契約,應屬哪個法院管轄
9. 如何確定購銷契約糾紛案件的地域管轄
二、訴訟主體
1. 外國駐我使、領館能否成為我國民事賠償案件的被告
2. 本案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訴訟,電視台、張廣明是否為適格被告
3. 離婚案件中,能否將家庭財產共有人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4. 村辦企業經村委會對外發包、租賃後,涉及企業原來債權債務的訴訟中,村委會是否可以參加訴訟
5. 代為行使監護義務的人與法定監護人之間有否權利義務關係
6. 如何界定個體工商戶主體資格
7.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是否有必要審查被告的主體資格
8. 村民與村委會之間以土地補償費或安置補助費標的發生糾紛,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可否將村委會作為適格被告
9. 合夥企業與簡單合夥在訴訟主體資格上是否有區別
10. 在共同侵權行為致人損害情況下,受害人僅起訴其中一個侵權人,法院是否必須追加其他侵權人為共同被告
11. 丟失他人欠條是丟失人為被告還是債務人為被告
1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吊銷後是否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
13. 如何確定未成年人就讀期間致人損害賠償案件的賠償責任主體
14.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案件應以誰為被告劉方來
15. 王某因職務行為造成他人不當得利可否以自己的名義作原告起訴徐維海
16. 在一審民事案件中訴訟當事人如何確定趙 斌 賈凝琴
17. 管轄異議案件應否審查原、被告的主體資格
……
三、起訴、受理
四、審判、證據
五、法律適用
第二編 行政、賠償立案
第三編 刑事、執行立案與訴訟費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