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工作指導(2012年第2輯·總第33輯)》是2012年11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蘇澤林、景漢朝。
基本介紹
- 書名:立案工作指導(2012年第2輯·總第33輯)
- 作者:蘇澤林、景漢朝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11月
- 頁數:224 頁
- 定價:38 元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10905827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中國審判指導叢書:立案工作指導(2012年第2輯·總第33輯)》刊載了兩篇對於新民事訴訟法的理解與適用的文章,作者均為立案審判、再審審查隊伍的資深法官,其撰寫的文章更貼近工作實際,對於我們更好地理解新民事訴訟法有很好的幫助作用。我們要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認真學習,準確把握立法精神,準確理解和掌握立法原意,聯繫實際,儘快掌握修改的重要內容,同時也要針對民事訴訟法的這次修改可能對民事再審審查工作帶來的影響,開展調研,提出應對措施,保障法律實施的順利過渡,為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新民事訴訟法打好基礎。
圖書目錄
【立案信訪工作動態】
在全國法院司法警察處置突發事件培訓班上的講話
【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最高人民法院規範性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12年5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稅務機關就破產企業欠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提起的
債權確認之訴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
(2012年6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調整大連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通知
(2012年7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範圍的若干規定
(2012年7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軍事法院管轄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2年8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行政案件申訴複查和再審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2年8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前後對照表節選
(審判監督程式部分)
(2012年8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發布第三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
(2012年9月18日)
【司法解釋性檔案理解與適用】
關於審理買賣契約糾紛案件的若干重要問題
——解讀《關於審理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訴訟管轄】
管轄權爭議案件應以先受理案件的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
——關於深圳市匯成工業設備製造有限公司與大連
瑪拉蒂爾木製品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管轄權
爭議一案的指定管轄
契約中已約定契約履行地的,不再適用以加工行為地
作為契約履行地的一般規定
——兼論協定管轄的效力認定
【申訴與申請再審疑案評析】
擔保人對主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債權轉股權協定”
後剩餘部分的利息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平高集團有限公司與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一審被告平頂山建築材料總公司、平頂山市
星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擔保契約糾紛
申請再審案
繼承案件之定性及訴訟時效的適用
——王根雲與王瑞卿繼承糾紛申訴案
關聯公司構成法人人格混同的認定及其責任承擔
——黑龍江天博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哈爾濱市
天博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李彤與北汽福田
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歐曼重型汽車廠買賣契約
糾紛申請再審案
債務人自願履行部分自然債務,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
判令其支付剩餘債務可否支持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許昌縣支行與許昌
金盾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借款糾紛申請再審案
實際施工人對發包人的工程款支付請求權之保護
——遷安市鋼城冶金貿易有限公司、張玉虎與程慶芳、
李剛、一審第三人北京京華興業鋼構彩板有限
公司、馮春保建設工程契約糾紛申請再審案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後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齊齊哈爾市格立非物資經銷有限責任公司與
齊齊哈爾市商務局一般買賣契約糾紛
申請再審案
淺論對借條證明力的分析認定
——石家莊亞太大酒店與趙國勤、張凌勃借款
糾紛申請再審案
淺析攔標價低於成本之建設工程契約的效力問題
——華盛公司與武漢科技大學建設工程施工
契約糾紛申訴案
執行和解協定的可訴性問題
——新疆城市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營業部、新疆
宏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拆遷契約糾紛
申請再審案
【理論與實踐探索】
新民事訴訟法之法院應對
民事訴訟法修改主要內容及適用
——以立案審判和再審審查相關立法為主線
訴的合併制度法律問題研究
【調查研究】
關於全國民事再審審查工作的調研報告(2009.1-2011.6)
【優秀裁判文書選登】
雲南錫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昆明
辦事處及一審被告雲南雅棣塑膠製品有限公司、雲南省
箇舊市製鞋總廠借款契約糾紛申請再審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2011]民申字第6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