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憲黨導制(英語:Constitutional the Party'Leadership)是與立憲君主制、立憲民主制並列的三種憲治模式之一。立憲黨導制是以立憲為根本,以一黨領導為基礎的國家治理體系,是由憲法和黨章構成的二元憲治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立憲黨導制
- 外文名:Constitutional the Party'Leadership
- 最早提出者:柯華慶
- 著作:《論立憲黨導制》
基本主張,一黨領導,二元憲治,雙層民主,三法一體,黨導政分,理論基礎,制度方法論,適度賦權論,
基本主張
立憲黨導制(Constitutional the Party'Leadership)是在憲法中明確人民主權,規範一黨的領導,人民主權和黨的領導有機統一在憲法中,憲法和黨章並存的二元憲政體制。
一黨領導
立憲黨導制與立憲君主制、立憲民主制最大的區別在於有一個代表全民利益的先進黨領導,黨的規範直接影響人民利益,由此立憲黨導制要求領導黨必須是改良性的、先進性的、全民性的、世俗化的政黨,就中國而言,中國共產黨必須將馬克思主義理論改良化、自身去階級化和世俗化。
二元憲治
立憲黨導制的精髓就在於在人民主權基礎上的一黨領導,是憲法與黨章並存的二元憲治,通過在憲法中明確規定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方式將黨的領導和人民主權結合在一起。二元憲治意味著一方面有適用於全國人民的法律,另一方面有適用於黨員和黨組織的黨章黨規,國法黨規統一在憲法之中。
雙層民主
中國的民主模式是黨導民主,最突出的特徵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人民主權。黨導民主是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相結合的雙層民主模式,黨導民主實際上是一個先進黨來領導人民民主的發展,通過集中民主制將兩者聯繫起來。
三法一體
立憲黨導制是二元憲治,二元憲治是一種雙層的法治結構,法治的統一性要求將黨內法規、國家法律和黨導法規統一起來,形成黨導法治結構。
黨導政分
黨導政分基於中國共產黨作為領導黨和執政黨的雙重身份,將二者的功能適當分開。作為領導黨,共產黨的任務是進行總的領導,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作為執政黨應該是進行具體的、細節的、自始至終的執政,黨要執政,依法治國。
理論基礎
制度方法論
立憲黨導制秉承實效主義的制度方法論,認為制度求效科學求真,一個好的制度應當能夠很好地實現主體的目標,反對教條主義,提倡制度的改良性。實效主義改革哲學認為社會具有多元性,每個人的價值有所不同,社會主義的終極目標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自由,實現各就各位、各得其所的多元化目標。立憲黨導制的價值就是共同富裕基礎上的共同自由。
適度賦權論
適度賦權論即公民將部分權利保留,部分賦予國家。公民在保留部分中有自由支配權,國家對於人民賦予的權利有自由支配權,同時保障公民保留的權利不受任何其他主體的侵犯。適度賦權使得每個人的自由權和財產權都是有限制的,從而實現全體人民的共同自由。適度賦權論將集權與分權、平等與自由、積極自由與消極自由、欲與不欲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