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縣民族事務委員會

突泉縣民族事務委員會

突泉縣民族事務委員會是突泉縣境內的政府機構,現任領導李志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突泉縣民族事務委員會
  • 辦公地址:突泉縣黨政綜合大樓B座6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和縣委相關決策部署,組織開展民族理論和民族工作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工作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建議。負責民族、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擬訂全縣民族工作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有關政策。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監督辦理涉及少數民族權益的事項,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參與協調全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三)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參與協調科技發展、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等有關工作,負責清真食品監督管理。對鄉鎮民族工作和蒙古語文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四)監督檢查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訂全縣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五)承辦全縣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聯繫民族鄉,組織協調少數民族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
(六)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研究、發展、搶救、保護、傳承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譯、出版、報刊、廣播影視和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事務對外宣傳工作。
(八)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根據相對集中許可權改革要求,經縣政府劃轉的審批事項,不再承擔審批職責,承擔監管職責。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負責人:李志龍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政務工作(對接各科局,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督辦、檔案、提案、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社會保險、職稱評聘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創建辦設在辦公室,負責民族團結進步領域重大慶典、重大活動的組織和承辦。
(二)監督檢查室:負責少數民族項目發展、財務、後勤、安全保衛工作;承擔組織全縣有關民族工作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研究提出全縣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特殊政策建議,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規劃,承擔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的具體工作。
辦公地址:縣黨政綜合大樓B座6樓
負責人:李志龍

所屬事業單位

突泉縣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服務中心
突泉縣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服務中心,為突泉縣民族事務委員會所屬相當於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黨務、組織、宣傳、紀檢、統戰、黨群。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教育、翻譯、使用、研究、發展、搶救、保護、傳承工作和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規;指導全縣蒙古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和發展工作。研究提出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人:高敖敦格日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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