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箱提交單(Equipment Despatch Order)又稱貨櫃發放通知單(Container Release Order),俗你提箱單,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示貨櫃堆場將空貨櫃及其他設備提交給本單持有人的書面憑證。 在貨櫃運輸中,發貨人如使用船公司的貨櫃,並為了要把預定的貨物裝在箱內,就要向貨櫃堆場或空箱儲存場租借空箱,通常是由船公司提供空貨櫃,借給發貨人或貨櫃貨運站。在這種情況下,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要對貨櫃堆場或空箱儲存場發出交箱指示,但是由於空貨櫃是一個售價較高的設備,因此不能只靠簡單的口頭指示,還要向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空箱提交單,貨櫃堆場或空箱儲存場只對持有本單證的人提交空貨櫃,以確保交接安全貨櫃的空箱提交單一式3份,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憑訂艙委託書,接受訂艙委託後,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發,除自留一聯備查外,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和存箱的貨櫃堆場或空箱儲存場各執一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