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淨化用電解水

《空氣淨化用電解水》是2020年08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氣淨化用電解水
  • 外文名:Electrolyzed water for purifying air
  • 標準編號:T/SICCA 010—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8月15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8月1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王芳、李文俊、施敬東、王金強、繆林、惠倩、施建華、宋妙紅、葉章穎、徐浩、李恆、李剛、梁承、餘江華、張乃超、劉福常、陳仲敏、蘆建鋒、吳小軍、馮志新、鄭仁雄。

起草單位

浙江德茵菲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先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山東消博士消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三妙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室內環境淨化行業協會、浙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河南匯博醫療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邦研科技有限公司、南寧漢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韋希爾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遼寧九玄止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次潔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禹泓冠品環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小霧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空氣淨化用電解水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和隨行檔案、包裝、運輸和貯存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以淨化環境空氣為主要目的的電解水產品。

主要內容

本標準主要技術內容包含了空氣淨化用電解水的生產用水、感官指標、性能指標(理化性能:pH值、有效氯濃度、氧化還原電位。淨化性能:甲醛、甲苯、抗菌性能、除臭性能)、有害物質限量、安全性、穩定性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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