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淨化器去除過敏原性能分級

《空氣淨化器去除過敏原性能分級》是2019年08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氣淨化器去除過敏原性能分級
  • 標準編號:T/GIEHA 010—2019
  • 實施日期:2019年08月01日
  • 發布日期:2019年07月1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主要內容,

起草人

鐘南山、林國夫、周志輝、丁年平、謝小保、陳曉萍、郭宇、傅越海、吳龍濤、梁令堅、曾昭霖、曾國明、劉曉宇、潘嫦娥、徐丹、陳沁澤。

起草單位

國家呼吸系統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廣州醫科大學)、寧波市垠雨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普瑞美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微生物研究所、廣州市綠色時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微生物研究所(廣東省微生物分析檢測中心)、崑山市帝源環保設備有限公司、深圳市愛派環保物聯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九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億茂濾材有限公司、廣州市新頤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普立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恩平市創藍淨化設備有限公司、深圳大學、深圳市綠蔓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空氣淨化器去除以顆粒物形態(生物氣溶膠)存在的過敏原性能分級的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檢測方法與評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室溫條件下具有去除室內空氣中過敏原功能的空氣淨化器,也適用於具有去除室內空氣中過敏原功能的車載空氣淨化器及其類似用途的空氣淨化器。風道式淨化裝置、新風機等類似的空氣淨化產品去除過敏原性能分級可以參照本標準。
本標準不適用於:
—— 工業場所等專業用途及其特殊環境使用的空氣淨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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