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主義刑法觀及其展開

積極主義刑法觀及其展開

《積極主義刑法觀及其展開》是2020年1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付立慶。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在勞動教養制度廢除之後,應適當擴充刑法的調控範圍。立法上應該堅持適度犯罪化,並使附屬刑法名副其實。司法上,應通過刑法適用解釋擴充刑法規範的供給,只要不是令社會一般人產生明顯突兀感的結論,就不為罪刑法定原則所禁止。刑法適用中應重視犯罪之間的競合尤其是交叉競合關係,而對於財產犯罪的認定來說,應堅持經濟財產說概念、在秩序依存模式和民法志向模式之間尋求平衡。為實現刑法調控的合理與正當,應堅持對犯罪的實質化理解以及刑罰後果對構成要件解釋的反向制約。“嚴而不厲”思想要求在嚴密刑事法網的同時去重刑化,是積極主義刑法觀的理論支撐。
本書在主題上,明確以“積極主義刑法觀”為標題和中心,在關於刑法機能問題的同類著作中體現出鮮明的學術個性;在內容上,從巨觀的刑法解釋、中觀的刑法適用規則和微觀的財產權刑法保護角度,對積極主義刑法觀的司法適用問題層層推進,並且結合具體的案件展開;從研究方法上,專章討論“積極主義刑法觀的必要節制”,注重辯證研究而避免極端。無論是對於刑法理論研究者檢討刑法的調控範圍,還是對於刑法實務適用者掌握刑法解釋規則去處理案件,相信本書都能起到啟發作用。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積極主義刑法觀的提出——積極主義刑法觀的內涵界定與理論展開 (1)
第一節 勞動教養制度廢除給刑法理論提出的挑戰 (2)
第二節 積極主義刑法觀的理論展開 (10)
第三節 積極主義刑法觀與相似概念的辨析 (24)
第二章 積極主義刑法觀與刑法立法——積極主義刑法觀的立法展開 (48)
第一節 平衡思維與刑法立法的活性化 (49)
第二節 刑法用語的明確性與概括性——從刑事立法技術的角度切入 (59)
第三節 刑事立法的雙軌制與“輕犯罪法”:以環境犯罪立法為切入點 (78)
第三章 積極主義刑法觀與刑事司法(上)——罪刑法定與刑法解釋的限度 (86)
第一節 積極主義刑法觀與刑法解釋的限度:明顯突兀感說的提出 (87)
第二節 不存在明顯突兀感的例證Ⅰ:受賄罪中的“為他人謀取利益”是混合違法要素(108)
第三節 不存在明顯突兀感的例證Ⅱ:明知是他人捏造的事實而惡意散布的構成誹謗(137)
第四節 存在明顯突兀感的例證:軍警人員搶劫行為之法定刑適用 (149)
第四章 積極主義刑法觀與刑事司法(中)——刑法適用中的若干規則 (158)
第五節 法條用語的相對性:以拐賣幼女並姦淫行為之定罪量刑為例 (158)
第六節 刑法適用中的交叉競合Ⅰ:以搶劫罪與強拿硬要型尋釁滋事罪為例 (168)
第七節 刑法適用中的交叉競合Ⅱ:交叉式法條競合關係下的職務侵占罪與盜竊罪 (180)
第八節 累犯的擴張認定:以對“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理解為中心 (197)
第五章 積極主義刑法觀與刑事司法(下)——財產權保護與財產犯罪的認定 (215)
第九節 刑法中的財產概念 (216)
第十節 刑法介入財產權保護時的考量要點 (230)
第十一節 刑法對財產權保護中的均衡性原則 (261)
第十二節 涉槍“兩搶”案件的刑法適用 (275)
第六章 積極主義刑法觀的必要節制——積極主義刑法觀的側面補強 (294)
第一節 對犯罪的實質化理解:以抽象危險犯為例 (295)
第二節 以刑制罪觀念的展開:刑罰後果對構成要件解釋的反向制約 (342)
第三節 以刑制罪觀念的邊界:以許霆案為中心 (358)
第七章 積極主義刑法觀的理論歸結 (373)
第一節 嚴而不厲:積極主義刑法觀的理論支撐 (373)
第二節 全書主要結論 (378)
後 記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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