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永強,男,吉林松原人,現為蘭州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00年畢業於蘭州大學歷史學基地班,取得歷史學學士學位。2003年獲得蘭州大學中國古代史碩士學位。2013年獲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2005年下半年為美國東德克薩斯州浸會大學(ETBU)訪問學者,進修美國法律史。2013年被錄取為國家留學基金委“西部項目”訪問學者,主要從事文化遺產法與生態法、民族法、中外法制史、智慧財產權法、法學教育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穆永強
- 職業:教師
- 畢業院校:蘭州大學
- 職務:蘭州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 性別:男
- 籍貫:吉林松原
人物簡介,個人成就,
人物簡介
穆永強,男,吉林松原人,現為蘭州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00年畢業於蘭州大學歷史學基地班,取得歷史學學士學位。2003年獲得蘭州大學中國古代史碩士學位。2013年獲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2005年下半年為美國東德克薩斯州浸會大學(ETBU)訪問學者,進修美國法律史。2013年被錄取為國家留學基金委“西部項目”訪問學者,主要從事文化遺產法與生態法、民族法、中外法制史、智慧財產權法、法學教育研究。
個人成就
為本科生主講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雙語)、法律英語、智慧財產權法等課程,為研究生主講中國法制史等課程,為留學生主講《中國概況》等課程。現為中國博物館協會法律專業委員會會員、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會員、儒學與法律文化研究會會員,兼任中國人民大學文化遺產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員。
已在《蘭州商學院學報》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已出版《文化財產返還國際爭議中善意購買人法律地位問題研究》(蘭州大學出版社,2014)專著一部、合著《法律專業英語》(哈爾濱工業大學出版社,2011)教材一部。
主持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之青年基金項目“文物返還國際規則的形成與演進:以國際公約為中心”(15YJCZH121),主持甘肅省社科規劃項目“文物返還國際爭議多元化解決機制研究(14YB049),主持完成甘肅省社會科學套用研究項目《西部地區法治化進程中回族習慣法與國家法關係研究》,該項目發表的論文被《中國民族報》“理論周刊”論點摘編。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主持完成《解縉與明初君主關係研究》等校基金課題兩項,主持完成“《西方法律思想史》雙語教學理論與實踐”、“理工科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理論與實務研究”等教學研究課題兩項。
2011年10月—2014年7月擔任法學系副主任、法學雙學位班主任、本科生導師。作為本科生導師,指導學生完成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視角下蘭州鼓子保護與傳承調查報告》獲得甘肅省第十屆“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二等獎,該作品受邀參加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煙臺大學法學院2015年10月聯合發起主辦的“網際網路+時代的法科生創新創業——第一屆全國法學本科生學術論壇”,該作品獲得此次論壇學術論文優秀獎。作為指導老師,指導學生獲得蘭州理工大學科創基金項目四項(2011、2014、2015)、獲得蘭州理工大學創新創業項目1項(蘭州鼓子活態傳承與立體傳播計畫,2014)。
應邀請面向全校學生主講“文化遺產日”講座一次(“正義的實現:敦煌文物回歸的法律思考”),應“法律愛好者協會”邀請以“法律文化比較視野中的中西法治”為題做學術報告一次。
榮獲蘭州理工大學 “優秀共產黨員”(2012)、優秀班主任(2014),中國·西部法治論壇優秀論文“三等獎”(2008)等榮譽或獎勵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