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杜德·艾哈邁德

穆杜德·艾哈邁德,孟加拉國副總統、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穆杜德·艾哈邁德
  • 外文名:Moudud Ahmed
  • 國籍孟加拉國
  • 出生日期:1940年
人物生平,主要作品,

人物生平

1940年生於諾阿卡利縣。畢業於達卡大學政治系,獲碩士學位。後在英國攻讀法律,並在林肯律師協會取得律師資格。曾在聯邦德國海德爾堡大學南亞學院進修。在英國留學期間,當選為倫敦爭取東巴基斯坦獨立的“東巴議院”總書記。
1948年在爭取孟加拉語成為巴基斯坦國語的“語言運動”中被捕。
1966年在東巴基斯坦省高等法院任職。積極參加了1971年孟加拉國脫離巴基斯坦的獨立運動。期間,擔任孟加拉流亡政府機關報《孟加拉國報》主編,並編輯了《孟加拉當代事件與文獻》一書。1972年孟加拉國建立後,在最高法院先後任律師、首席律師。
1974年3月當選為從事人身保護和爭取釋放政治犯的“民眾自由和法律委員會總書記”。由於批評政府,曾被當時的穆吉布政府逮捕。
1975年8月政變後出獄,繼續擔任律師。出席過國際法律組織的一些會議。
1977年12月29日被任命為總統顧問,擔任郵電部長。
1978年2月任總統顧問委員會委員。
1978年6月—1979年4月留任郵電部長職。
1979年2月18日作為孟加拉國民族主義黨提名人當選為國會議員。
1979年4月—1980年1月任副總理兼任電力、防洪和水利資源部長。後被軍政府指控犯有貪污罪。
1982年兒月“日遭逮捕。
1983年7月無罪獲釋。
1985年是交通部長。
1986年5月—10月在新內閣中留任此職。
1986年7月—1988年3月任副總理。
1986年10月起兼任工業部長。
1988年3月出任總理。
1989年8月任副總統。曾為齊亞·拉赫曼總統的民族主義黨中央召集委員會成員。
1978年10月率代表團出席國際通訊衛星機構舉行的第三次會議,並當選為該機構亞洲、澳大利亞E區副主席。
1978年和1984年訪問中國。

主要作品

著有《孟加拉國自治憲法探索》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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