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城縣民政局

穀城縣民政局

穀城縣民政局是穀城縣政府下屬的正科級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穀城縣民政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31日
  • 辦公地址:穀城縣筑陽路11號
榮譽,規定,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榮譽

2021年8月,入選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規定

根據《穀城縣機構改革方案》和《穀城縣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穀城縣民政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穀城縣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民政工作方針政策,起草民政事業發展的縣政府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訂全縣民政工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年檢和執法監督。指導全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實施意見。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地名管理有關政策。承擔縣域內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和市區內城市道路等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縣內地名管理工作。負責縣域內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行政區劃界線的變更,縣域鄉鎮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縣域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養老服務規劃、政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難兒童保障制度。
(十)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一)擬訂民政社會工作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負責全縣民政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重點抓好社會組織、社會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領域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體系建設。配合組建全縣信用服務行業協會,推動其規範發展。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整合社會資源,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穀城縣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民政普法和法制建設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組織民政政策理論研究,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
(二)規劃財務股。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擬訂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股(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實施意見,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四)區劃地名股。擬訂地名管理有關政策。承擔縣域內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和縣內城市道路等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縣域內地名管理工作。負責縣域內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行政區劃界線的變更,縣域鄉鎮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縣域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五)社會事務股。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貫徹落實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六)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股。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實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貫徹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貫徹落實兒童收養、兒童福利、困境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以及兒童福利、收養登記、兒童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七)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股。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民政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培育、發展和指導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八)人事股(離退休幹部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縣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股級職數8名,副股級職數3名。
縣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保留:
1.縣社會救助局;
3.縣福利院;
4.縣殯葬管理所;
5.縣婚姻登記處;
6.縣救助管理站。
劃出:1.縣光榮院;2.縣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3.縣烈士陵園管理處。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穀城縣委、穀城縣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商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17日,被表彰為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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