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質假說是指多細胞的生物體可截然地區分為種質和體質兩部分。種質是親代傳遞給後代的遺傳物質,存留在生殖細胞的染色體上,種質可以發育為新個體的體質,但有一部分仍保持原來的狀態作為後代發育的基礎,體質可以通過生長和發育而形成為新個體的各個組織和器官,但它不能產生種質。
生物體的生、長、衰、病、老、死等一切生命現象都與基因有關。它也是決定生命健康的內在因素。因此,基因具有雙重屬性:物質性(存在方式)和信息性(根本屬性)。帶有遺傳訊息的DNA片段稱為基因,其他的DNA序列,有些直接以自身構造發揮作用,有些則參與調控遺傳訊息的表現。組成簡單生命最少要265到350個基因。(這涉及到了基因工作組的力量,人類的基因工作組與果蠅的基本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