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錦前

程錦前,男,1959年9月出生,陝西省耀縣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曾任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行長。

2020年9月,程錦前被開除黨籍。

2020年9月29日,程錦前涉嫌受賄一案,由陝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鹹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鹹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程錦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錦前
  • 籍貫:陝西省耀縣
  • 出生日期:1959年9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逮捕決定,

人物履歷

1982年8月至2004年10月,在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渭南分行等單位工作;
2004年10月,任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營業部黨委書記、總經理;
2005年12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新疆區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08年11月至2012年07月,任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12年07月至2013年01月,任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行長;
2013年01月至2017年05月,任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行長;
2017年05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巡視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2月20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陝西省紀委監委訊息: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行長程錦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0年9月2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陝西省紀委監委訊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陝西省紀委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行長程錦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錦前違反政治紀律,與多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接受下屬及客戶的宴請,長期公車私用;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在接受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執紀違紀,泄露信訪舉報內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插手干預信貸審批、幹部選拔、工作調動、校園招聘等事項,大肆收受禮品、禮金,收受巨額賄賂;在招標採購、營業網點租賃中為親友謀取利益,以幫助協調信貸審批事項為條件向客戶低買高賣房產,長期向多名管理或服務對象借用資金、信用卡,違規從事民間借貸及營利性活動。
程錦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人生觀、價值觀扭曲,肆意踐踏規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程錦前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經陝西省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逮捕決定

2020年9月29日,程錦前涉嫌受賄一案,由陝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鹹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鹹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程錦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