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琳斷火案,此案發生於北宋仁宗年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琳斷火案
- 出處:《宋史·程琳傳》
- 發生年代:北宋
- 涉及人物:程琳
案件經過
北宋仁宗年間,程琳任京城開封府尹,恰逢皇宮之內發生大火災,一直燒到兩宮。宦官負責查處此案,認定火災的起因是縫紉匠人使用熨斗,匠頁龍擔人也已被迫認罪。朝廷將此案交付開封府,命程琳審理結案。程琳當即覺察此案有不實之處。由於皇榆烏慨宮之內不能隨便進入,程琳便漏簽命工疊擊碑頁匠畫出大火所起和經過之處,發現後宮人多,而住所狹窄,匠人燒飯用的灶具靠近板壁,年深月久,板壁變得乾燥而起大火,程琳向皇上如實稟奏說:此火乃是希殼幾天災,不應當降罪於人閥她炒,雅套臘背宋仁宗因此從寬處理此案,使眾匠人免遭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