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寶湘

程寶湘,男,漢族,1966年9月出生,新縣新集鎮人,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科文化。曾任河南省信陽市新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11月19日,據信陽市紀委監委訊息,程寶湘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寶湘
  • 民族:漢族
  • 籍貫:新縣新集鎮
  • 出生日期:196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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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8.08—2004.10 新縣新集鎮政府秘書、副鎮長、紀委書記、黨委副書記;
2004.10—2010.05 新縣蘇河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
2010.05—2012.09 新縣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2012.09—2017.02 新縣工信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7.02— 新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8月24日,據信陽市紀委監委訊息,程寶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新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理

2020年11月19日,據信陽市紀委監委訊息,經新縣縣委批准,新縣紀委監委對新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程寶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査。
經查,程寶湘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涉嫌受賄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程寶湘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應予以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縣委常委會研究並報信陽市紀委常委會、信陽市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程寶湘開除黨籍處分;經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程寶湘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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