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坤波 1943年9月生,湖北武穴人,大學文化,中共黨員,原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03年3月29日,程坤波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坤波
- 出生地:湖北武穴
- 出生日期:1943年9月
- 職業:原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依法判決,
人物履歷
1967年9月參加工作。
1970年3月至1982年7月在羅田縣駱駝劃中學、縣師範學校任教導主任。
1982年7月至1983年2月任羅田縣一中副校長。
1983年2月至1984年1月在省委黨校學習。
1984年1月至1986年1月任羅田縣縣長。
1986年1月至1988年3月任羅田縣委副書記。
1988年3月至1990年3月任蘄春縣委副書記。
1990年3月至1993年6月任蘄春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3年6月至1996年12月任蘄春縣委書記。
1996年12月-2002年9月任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違紀被查
2001年,全國各大媒體披露了山西“舞女也能當法官”一事,在黃岡引起了不小的震動。民眾紛紛舉報團風縣法院也有髮廊妹在當“法官”。程坤波如驚弓之鳥,嚴令團風縣法院做好“保密”工作。
2002年9月23日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程坤波。
2003年3月29日,程坤波在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公開審理。檢察機關指控,程坤波在先後擔任蘄春縣委書記和黃岡市中院院長期間,利用職權,共收受6筆賄賂17.5萬元,其中大部分賄賂款用於供養其情婦。
依法判決
2002年9月23日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003年3月29日,在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公開審理。黃石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程坤波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萬元。1983年2月~1984年11月在湖北省委黨校政治理論班學習、當選為黃岡市第一屆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