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同準

程同準是指“書同文,車同軌,行同倫”,這“三同”眾所周知,流傳至今。在史料記載中多有出處;最早出現在《禮記·中庸》的第二十八章。原文是“今天下,書同文、車同軌、行同倫”。“三同”,最後真正形成和實施在先秦還是秦朝?各位學者頗有爭議,目前沒有定論。 後人為了紀念“統一度量衡”這一重大歷史事件;把它加在“三同”後面;“書同文、車同軌、行同倫,統一度量衡”。漢承秦制,歷朝歷代,延續至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
  • 外文名:一
而“統一度量衡”這五個字和“三同”的“書同文,車同軌,行同倫”三個字;不工整、不對仗、不押韻的歷史,也一直延續至今。但是它影響太大,這就使得後世史學家和文學家不能迴避,不得不論及。
北京程同準文化藝術品有限公司的“中國度量衡博物館”;在幾年前收藏的大量的度量衡文物中,其中一個“秦鐵石權”,上面只有一個陽鑄銘文篆體“程”字;暫時命名為“程字秦權”。經過本人翻閱大量的歷史資料,發現“程”在《高級漢語字典》:結構:左右結構,造字法:形聲,從禾,呈聲。本義:稱量穀物,並用作度量衡的總名。法式;章程,規格。在古代“呈”:通“程”。在《康熙字典》:《注》程,度量之總名。《注》“縣,稱也。石,百二十斤也。讀文書,曰以百二十斤為程”。(縣:是多音多意字,在這裡念懸,也是懸的意思,表示懸掛,秤錘的意思)。《徐曰》程者,權衡斗斛律歷也。《荀子.致仕篇》程者,物之準也。《說文解字》:《注》度為制大小,程謂器所容。《增韻》量也,銓也,課也。《卷七》《禾部. 程,[直貞切 ],品也。十發為程,十程為分,十分為寸。從禾呈升。“品”即標準。“禾石”秦代權衡穀物重量的標準器之一。“石”是重量單位,一百二十斤。(參閱 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秦始皇帝統一文字》。)等等。可以說在兩千多年前的古人,就將“度量衡”----“權衡斗斛律歷”濃縮為一個“程”字。所以“一法度衡石丈尺”,“統一度量衡”應該濃縮三個字“程同準”——就是所有度量衡及法律的標準都是統一相同的。
“準”字在:《荀子.致仕》篇:標準,法則,禮者,節之準也。《禮記.祭義》:段玉裁註:“謂水之平也。天下莫平於水,水平謂之準,推而放諸東海而準”。
“三同”變“四同”,即“書同文、車同軌、行同倫,程同準”。“四同”中的“程同準”,改寫中國幾千年來“書同文 車同軌 行同倫,統一度量衡”,不工整,不對仗,不押韻的文法,從此中國幾千年優秀燦爛的文化歷史,工整,對仗,押韻。在文法上的高度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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