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負轉嫁法則

稅負轉嫁法則指稅收稅負轉嫁的規律性趨勢。即稅負轉嫁由哪些因素決定和影響。 資產階級經濟學家認為,對商品課稅的轉嫁主要是通過價格的漲落變化,而在競爭市場中,價格變化又受供求彈性的影響。供求彈性與稅負的歸著趨勢呈逆向關係,供給彈性越大,稅負就越要歸著於需求者負擔,即前轉的可能性大而後轉的可轉性小; 而需求彈性越大,則稅負越要歸著於供給方負擔,可後轉的可能性大而前轉的可能性小。

決定供求彈性大小的又有多種因素,如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彈性小,奢侈品的需求彈性大; 資本和勞務市場的供求彈性取決於是否可以自由轉移,在它們允許自由轉移時,供給彈性大,反之則小; 壟斷產品供給彈性大,競爭產品供給彈性小; 只對少數商品徵稅或徵稅不均衡時,供給彈性和需求彈性都大,而普遍均衡徵稅時,則供求彈性都小; 課稅的地域範圍越小,需求在該地區的彈性越大,而課稅地域範圍越大,需求在該地區的彈性越小。 另外,稅負轉嫁還取決於課稅對象,對商品和營業課稅易發生轉嫁,對所得和人徵稅不易發生轉嫁,等等。稅負轉嫁法則的提出也反映了稅負轉嫁相對說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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