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種覆蓋面

稅種覆蓋面指徵稅的範圍和廣度。包含兩個層次的內容,一是指一個國家整個稅制體系所涉及的課徵範圍和廣度; 一是指每一個具體稅種的課徵範圍和廣度。稅種覆蓋面的大小同稅源、稅種數量多少緊密相關。一 般地說,經濟越發達、新的稅源越多,稅種數量可相應增加,稅種的覆蓋面便越寬; 反之,經濟越落後,稅源越有限,稅種數量必然較少,稅種的覆蓋面也就相對較窄。

因此,世界各國的稅制,就其覆蓋面而言,大體上可以歸納兩種基本的類型,即已開發國家的多稅種、寬覆蓋類型和開發中國家及欠已開發國家的少稅種、窄覆蓋類型。稅種覆蓋面寬,稅收作用的領域相對較大,課稅普遍,比較符合稅收的橫向公平原則,但往往稅制較龐雜,管理較困難,不易符合稅收的行政效率原則; 反之,稅種的覆蓋面窄,稅制比較簡單、徵收管理容易,稅收的行政效率較高,但不利於較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也不利於貫徹稅收的公平原則。所以,在條件許可、稅負適度的情況下,稅種的覆蓋面應適當寬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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