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權益原則是以維護和保障本國徵稅自主權為宗旨的稅收制度準則,是稅收的重要原則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收權益原則
- 學科:經濟
- 性質:原則
- 內容:獨立自主原則
稅收權益原則定義
稅收權益原則的主權內容
徵稅自主權是國家權益內容的一個主權方面。稅收權益原則的主權內容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獨立自主的徵稅權。國際法的基個原則之一就是互相尊重國家的主權,包括自主決定國家的內政、外交以及徵稅權力。這種徵稅自主權由一國憲法決定,不受它國控制。
二是自主協定稅收權。為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促進對外經濟發展,保護本國民族利益和民族經濟,主權國家有權按照對等原則,通過談判,簽訂國與國之間的各項稅收協定,決定是否給對方稅收優惠。
三是自主選擇稅收管轄權。按照國際通行的屬地主義原則和屬人主義原則,稅收管轄權可分為地域管轄權(收入來源管轄權)和居民(公民)管轄權。
各國政府可自由選擇和行使上述某一種或兩種稅收管轄權,確定本國政府的徵稅權利範圍,並通過單邊或雙邊措施解決國際雙重徵稅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堅持稅收權益原則。到1993年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已經公布實施了《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等涉外稅收法律,中國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簽訂有關稅及貿易互惠協定,先後和世界上34個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