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歸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秭歸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7號)和中共秭歸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秭歸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秭發〔2010〕4號)精神,設立秭歸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秭歸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Zigui County Economic and Information Bureau of Commerce
  • 所屬地區:秭歸縣
  • 主管部門:秭歸縣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及國內外貿易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並結合實際擬訂具體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參與研究全縣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國內外貿易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三)擬訂全縣工業行業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布局的對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監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負責化工、電力、裝備製造、食品醫藥、建材、冶金、煤炭、鹽業等工業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對工業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參與緊急運輸協調工作;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
(四)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對策和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推進企業技術進步的對策建議,組織推動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
(五)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負責信息化建設的統一規劃、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和促進信息技術在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推廣套用;承擔縣國防信息化動員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核准縣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依託國家、省、市、縣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參與擬訂全縣商貿、物流和服務業的有關管理辦法;負責全縣內外貿易商品的物流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全縣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八)擬訂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九)承擔組織實施我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全縣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的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十)擬訂和執行全縣中長期進出口規劃和出口商品、市場發展戰略以及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對策措施,指導協調全縣進出口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研究和推廣包括電子商務在內的各種新的貿易方式。
(十一)擬訂和執行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依法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及轉報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全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二)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措施和辦法,推動全縣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電力、生豬屠宰、酒類流通、成品油管理等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三)組織擬訂全縣公民出境就業管理辦法,牽頭開展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企業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四)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指導我縣在境內外舉辦的內外貿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博覽會及有關涉外招商引資活動。
(十五)負責全縣商務系統的業務指導,指導全縣商務系統的聯合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六)為重點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縣工業經濟發展情況,收集、傳遞政務信息;負責局各類會議的籌備和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電子政務、安全保衛、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規範性檔案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史料編修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企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科技信息產業股
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擬訂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規劃,提出相關對策建議;編制工業信息化的實施計畫,推動工業產品研發、生產過程控制、企業和行業管理的信息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編制三峽庫區後扶項目規劃,負責有關後扶項目的爭取和建設項目的管理協調工作。
(三)經濟運行股
編制全縣工業經濟年度調控指導計畫,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對運行中的突出問題和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協調和統計工作;負責全縣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等職責;承擔縣治理“三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國防信息化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商務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對外開放、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縣內外貿易數據統計及相關信息發布;負責國內貿易項目、國際經濟合作項目和外經貿發展項目的申報、管理;負責全縣對外貿易活動的調控和管理,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海外投資、開拓國際市場、加工貿易等工作;負責全縣進出口配額、許可證、進出口經營權的申報和管理;配合財稅部門管理全縣的出口退稅工作;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技術引進、技術出口的管理,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聯合國有關機構、友好國家及國際民間組織提供多邊、雙邊無償援助項目的選點、考察、申報工作:參與制定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購銷和儲備策略;研究提出市場調控的建議,組織解決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產銷銜接與市場供應;按有關規定,對批發、零售、服務業、商品展銷活動、重要生產資料流通進行監督、指導;負責調查研究商貿企業的改革、發展等工作;引導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變更事項,負責外資企業在我縣落戶的協調、服務工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履行契約、章程的情況。
(五)行政審批股
負責工業、商務、信息化等行業及項目的備案登記、審批及上報工作;負責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相關工作;提出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工作實施建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牽頭國內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等領域市場秩序整頓規範工作;承擔畜禽屠宰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酒類流通、成品油管理相關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六)民營經濟發展股
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提出全縣產業發展方向,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對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民營經濟的投資促進工作,引導和指導民營經濟按照國家產業、產品導向目錄,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負責民營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創業輔導、信息諮詢、管理諮詢、管理運用與創新、融資指導、人才培訓、市場開拓等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參與縣域經濟目標考核工作。
(七)信訪維穩股
負責指導、制定規模企業維護穩定工作的應急預案。擔負規模企業維護穩定的現場處置組織、指揮、協調。承擔維穩工作的對外聯絡和與有關部門的銜接、協調。負責維穩企業不穩定因素的排查、梳理、分析和信息處理,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工會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地圖信息

地址:屈原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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