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昌舜,對寧波這座城市來說,是一位開闢新紀元的人物,理應讓寧波人來紀念他。首要的一點,就是在今後修志中糾正他的名字。
基本介紹
- 所處時代:唐朝
- 出生日期:738年
- 本名:秦舜昌
- 國籍:中國
歷史記載,人物簡介,文獻記載,
歷史記載
從宋《乾道四明圖經》開始,寧波歷代地方志中把寧波的第一任“市長”(明州建置後第一任明州刺史)確定為“秦舜昌”。也就是說,唐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時全國設15道,各道設採訪使,越州隸於江南東道。該年七月十三日(公元738年8月3日),江南東道採訪使齊澣奏請朝廷,分越州立明州,首命秦舜昌為刺史。明州始與越州分離,設州治於小溪。但是,史書記載校對,這位刺史的名字是錯誤的,而應是“秦昌舜”。這一考證發現,無疑令現在的寧波學界驚異。
人物簡介
據紹興歷代志書記載,“唐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越州為會稽郡,刺史改稱太守,秦昌舜任太守。”那么,這個“秦昌舜”太守是不是就是我們明州刺史“秦舜昌”呢?究竟孰對?翻閱《唐會要卷七十一·州縣改置下》之“明州”條清楚地記載著:“開元二十六年七月十三日,析越州鄮縣置,以秦昌舜為刺史。仍置奉化、慈谿、翁山等縣。……”《唐會要》成書於宋太祖建隆年間,遠遠早於南宋張津纂《乾道四明圖經》,加之歷代《紹興府志》的記載,是秦昌舜,非秦舜昌,應予確信。
文獻記載
又據《全唐文》卷三百九“授秦昌舜等諸州刺史制”條記載“敕:中散大夫守常山郡太守秦昌舜等,器能足用,政術多方,頃在列藩,皆聞致理,或居官已久,或去職當遷。長史缺官,中朝慎擇,宜膺並命,更委親人。可依前件。”可見朝廷當時非常器重秦昌舜。秦昌舜何許人也,我們暫且需要考證,但他曾為中散大夫守常山郡太守(今河北曲陽西北的恆山地區,避漢文帝、宋真宗名恆諱為常山),常山郡治真定(今河北石家莊、正定周邊地區),唐有恆州常山郡,天寶中曾用平山,後又用恆山之名。由此可知秦昌舜是朝廷從中原派遣至明州的,在明州功績如何,志書不曾有過記載。在明州任職四年後,調任會稽太守,可見其勝任一面。因為在唐玄宗那個年代,實行基層官員任期制,基層官員任期制度,一般三、四年為一考核,考核後再決定是否調任。唐玄宗認為,地方官是親民之官,父母官做不好,則一方百姓皆受其害,因此必須經常關注這些官員的任用。對有功勞的施行惠政的刺史、縣令,或降敕書獎勵,或就地加升官級,或賞賜金帛,或賜以關內侯的爵級,可以期滿調動以示獎賞。史料還記載:“所以那時(指玄宗當政時)地方官員多是稱職,而百姓皆受其惠,以成開元之治。”秦昌舜正是考核有惠政,加升為會稽太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