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2018年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秦皇島市
  • 所屬單位:秦皇島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李振生(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
(二)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註冊工作。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
(六)負責全市巨觀質量管理。
(七)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市認證認可工作。
(十六)負責推進全市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
(十八)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十九)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二十)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一)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各科室落實各自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信訪、綜治、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化等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有關合作協定、協定、議定書的簽署和執行工作。承擔並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工作。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二)信用監督管理科(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科)。擬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三)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和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全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市場監管、禁止傳銷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指導查處全市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市場不正當競爭狀況的調研和動態分析等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以及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承擔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根據上級授權,協助查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違法實施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承擔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局際聯席會議。
(四)網路交易和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指導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參與組織協調大氣污染防治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的制定並指導實施。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審查、監測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工作。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牽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領域投訴舉報平台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民用品維修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質量發展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市質量強市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產品質量(認證認可)監督科。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證後監管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家、省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對各類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查處認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省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推進全市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指導全市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對全市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八)食品安全協調保障科。擬訂推進國家、省、市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督促市有關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食品生產和流通領域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流通領域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經營單位監督檢查,組織查處全市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承擔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鹽生產、經營單位健全食鹽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用農產品銷售單位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查處全市相關重大違法行為。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貫徹落實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組織查處全市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餐飲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查處全市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擬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聯動協作工作機制,指導協調市內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學校、幼托機構、醫院、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以及旅遊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車站、民航機場、碼頭等人員流量較大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藥品和化妝品生產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化學藥品(特殊管理藥 品)、中藥、醫用氧、藥用輔料、藥用包裝材料生產環節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進行監管,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做好藥品註冊 和醫療機構製劑註冊現場核查、不改變內在質量補充申請及再註冊等工作。協助省局做好藥品生產許可、相關事項變更、GMP認證等工作。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技術指導原則和化妝品分類規則,依職責對化妝品生產環節進行監管,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縣級藥品、化妝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十二)藥品和化妝品流通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藥品零售連鎖總部、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特殊管理藥品的流通和藥品使用環節質量進行監管,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實施藥品零售連鎖總部、藥品使用環節的藥品質量抽查檢驗,並依法處置。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技術指導原則和化妝品分類規則。依職責對化妝品經營環節進行監管,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縣級藥品零售及使用的檢查和處罰工作。
(十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和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進行監管,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縣級醫療器械經營及使用的檢查和處罰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事件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察、監督,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粍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十五)計量科。承擔全市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全市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市級計量技術規範體系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市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六)標準化科。擬訂全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地方標準和對標采標相關工作。協調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承擔市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工作。承擔市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和組織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相關工作,推動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組織參與國際、國家、區域標準化活動,創新標準管理模式。
(十七)智慧財產權科。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組織實施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承擔對商標、專利等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糾紛調處工作,指導維權援助工作。擬訂和實施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擬訂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的政策措施、辦法。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負責專利申請資助、評獎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智慧財產權信息加工標準實施相關工作。承擔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相關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市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審查政策和授權確權判斷標準。組織馳名商標推薦。提供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業務的諮詢指導服務。協助辦理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參與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合作相關工作。承擔市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八)執法監督科。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以及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執法程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推進依法行政。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指導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市性影響或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備案、聽證工作。指導市、縣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十九)科技和財務科。擬訂實施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全市質量基礎設施等科技需求,承擔科研管理、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各類資金和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二十)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李振生
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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