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查督辦;負責文秘、文印、統計、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文字、信息、保密、信訪、接待等工作;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司法行政理論調研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工作;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實施意見和相關政策措施;承擔全局財務工作,管理全局各項經費、固定資產、物資裝備及直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行政處罰和國家賠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