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魯華人歷史

秘魯華人歷史,從1849年到1874年之間的苦力貿易,25年中,10萬(一說12萬)名清朝廣東人、福建人被賣入秘魯,他們中有的賣給了企業家,在鐵路、礦山、鳥糞場修路、鋪鐵軌、挖礦、掏糞,有的被賣給了種植園主,在種植園裡種地、採摘蔬菜水果等。勞工從凌晨4點開始幹活,一直要乾到晚上天黑,逃跑的被抓捕後鞭打並且帶上腳鐐,乾滿8年契約的可以獲得“自由人”的身份,後來可以選擇回國,由於對清政府的失望和痛恨,10萬華人勞工中只有幾十人選擇歸國,他們留在了秘魯,同當地黑人、印第安人、因紐特人等族群通婚,落地生根,後來,少部分華人憑藉著後天的努力和秘魯逐漸民主化的大環境,他們有的成為企業家,有的成為作家,有的成為政治家,進入秘魯上層社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秘魯華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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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背景

1840年,清政府大英帝國之間爆發鴉片戰爭,清朝國門洞開,西方列強開始入侵清朝,拓展商品市場和原料供應地。

進程

1849年春季,極少數英國人、法國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等人販子渡海來到廣東、福建,提出誘人條件,招募勞工去秘魯做事。雖然經過鴉片戰爭,驚醒了沉睡在“天朝上國”中的國人,極小部分人對外部世界充滿了好奇心和渴望,睜眼看世界,主動走出國門,但是大部分人對於外部世界仍然一無所知,因此不願意出國。面對應聘人數極少的情況,人販子不得不採取極端措施——綁架,其中一名清朝總督的兒子也被綁架賣入秘魯。
人販子把廣東人、福建人弄到手之後,首先渡海運送到葡屬澳門,此時,勞工不叫勞工,而被喚作“豬仔”。人數齊全之後,人販子用燒紅的烙鐵在他們的耳朵後面打上“C”形印記,再把他們押送到貨船的底艙,經過4個月的航程,送到秘魯。由於當時條件極差,船艙熱臭愁悶、瘟疫流行,三分之一的勞工死在船艙,和一些試圖反抗的勞工一同被丟入大海餵魚。
1870年10月,人販子租用的一條貨船發生暴動,清朝勞工殺死船長和8名水手,奪船返回清朝,之後,部分人返回家中,為了討好西方人,其中16名勞工回家後被地方官逮捕殺頭。同年,一位美國駐秘魯公使曾就秘魯苦力問題在致美國政府的信函中說:“苦力受到的待遇有如美國早期的奴隸。”小部分秘魯人對華工的悲慘境遇也表示同情,“華工的境遇比奴隸更為悲慘。”
1872年5月,一艘秘魯船隻“瑪耶西”號運載200餘名契約華工在駛向秘魯途中,由於船隻的損壞,被迫駛入日本橫濱港口,其中的一名不堪受虐的華工跳入海中,被英國水手救起。英國方面在了解“瑪耶西”號虐待華工的情況之後,通知了日本外務大臣,日方與英、美等國領事以及清政府共同對此進行了調查。
勞工被賣入秘魯後,他們被賣給了企業家和種植園主,每天從凌晨4點鐘起,在鐵路、礦山、鳥糞場、種植園等地方開始一天的艱苦勞動,他們的身邊有監工手持槍枝監視,晚上天黑時,勞工被允許可以收工休息,隨後被鎖入“寮棚”,活動範圍僅限於寮棚內。少數試圖逃跑的勞工,被黑人或士兵逮捕回來,首先鞭打一頓,然後帶上腳鐐再勞動。
一次,卡納德種植園的500多名華人勞工苦力搶奪了種植園主和監工們的槍枝、長矛,殺死了種植園主和監工們,奪得50匹駿馬組建成騎兵隊,去解放其他種植園裡的華人勞工苦力,部分迅速增加到1200餘人,面對洶湧的勞工舉事運動,秘魯警察和軍隊出動大批人馬進行鎮壓,600餘人被殺害,其他人選擇繼續勞動。
勞工的契約期限是8年,契約乾滿之後,他們可以取得“自由人”的身份,1869年,有華人勞工把他們的艱辛遭遇寫成了呈文,由美國駐華公使勞文洛斯轉交給清政府,清政府的回應卻是“私自出洋的中國人為棄民,不值得加以保護。”2年之後,清政府回應第二份呈文,“對磨難中的苦力表示同情,勸以容忍,並可成立一個上告團向朝廷陳述受害情況。”7名華人勞工寫了狀文,交給恭親王奕訢,之後由各國媒體傳遍了世界。葡萄牙政府獲悉情況之後,要求秘魯政府調查並且懲罰人販子在葡屬澳門的罪行,1873年12月27日宣布結束葡屬澳門的華工出口,澳門總督則宣布禁止華工貿易。
1873年,李鴻章與秘魯使臣葛爾西耶就秘魯虐待華工之事進行交涉。清政府與秘魯締結條約《中秘天津條約》,自由人的華人勞工可以選擇回國,不過,10萬人的華人勞工,由於對清政府的失望和痛恨,只有區區幾十人選擇回國,倖存下來的自由人華人勞工,融入當地族群之間,娶當地黑人、印第安人、因紐特人等族群的女子為妻,生兒育女,落地生根。
秘魯開始邁向民主化進程,一少部分華人憑藉自己後天的努力,有的發了財當了企業家,有的文筆優美成了作家,有的富有頭腦投身政壇。

參考書目

作者:美國歷史學家瓦特·斯圖凡特;譯者:張鎧、沈垣.《秘魯華工史(1849——1874)》.北京市:海洋出版社.1985年2月.ISBN11193-0457請檢查|isbn=值(幫助)(中文(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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