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魯憲法

秘魯共和國現行憲法於1993年12月31日生效。憲法規定總統可連任一屆,隔屆可再當選;增設第一和第二副總統;國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對恐怖分子可處極刑等等。2000年11月2日,秘國會通過憲法修正案,規定總統不得連任。2005年3月11日,秘國會再次通過憲法修正案,正式賦予軍人和警察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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