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受權理事

什麼是授權,法律意義,秘書受權理事應掌握哪些要領?,

什麼是授權

老闆上司沒空時候,通過書面授權去處理實務。

法律意義

1.代理權的授權是一個單方法律行為,只要被代理人作出授權的表示就立即發生效力,不需要接受方表示同意。委託代理人對外進行代理行為,只需要出具授權方單方簽字的授權書即有效。
如果用“受權委託書”來表示接受授權,無法律意義。
2.委託契約是一個雙方契約行為,契約交易的規範是契約一式兩份或者多份,文字必須是完全一致的。如果一方是抬頭是“授權”一方抬頭是“受權”,明顯契約是不一致的。不符合契約交易規範。所以兩者實際上是同一個意思

秘書受權理事應掌握哪些要領?

A、明確領導授權意圖;
B、選擇有效方法;
C、明確授權理事的雙重角色;
D、與領導者保持密切溝通;
E、爭取其他方面的配合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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