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長(行政職位)

秘書長(行政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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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Secretary General)是一些政黨政府機構中的行政官員,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和主持辦公廳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秘書長
  • 外文名:Secretary General
  • 性質:政黨或政府機構中的主要行政官
  • 拼音:mì shū zhǎng
職責,產生,聯合國歷任,國家機關,地方機關,

職責

聯合國秘書長是斡旋者、召集人、溝通者。而根據《聯合國憲章》,秘書長是聯合國的“首席行政長官”,秘書長必須首先由安理會推薦,然後由聯合國大會任命。聯合國秘書長有權將自己認為可能威脅國家和平、安全的任何事項,提請安理會關注;秘書長還必須執行安理會、聯合國大會和其他主要機構託付的“其它職務”。因此,聯合國秘書長,通常也被看作是“世界的總管”。 聯合國秘書長的最重要作用之一,就是發揮自己的“積極職能”,本著獨立、公正、誠信的原則,公開或私下裡採取措施,防止國際爭端的產生、激化和傳播
秘書長
秘書長
根據《 聯合國憲章》規定,秘書長是聯合國的“首席行政長官”,他履行行政長官的職務,以及安理會、聯合國大會、經濟社會理事會和其他聯合國組織“所託付之其他職務”。憲章還規定秘書長有權力“將其所認為可能威脅國際和平及安全之任何事件,提請安全理事會注意”。這些綱領性的原則即明確規定了本職位的權力,又給予其極大的採取行動的自由。如果秘書長不關心成員國的利益,他就不稱職。但是他必須要維護聯合國的價值觀念和道德權威,一言一行都要從和平的角度出發,為此甚至可以不惜經常得罪上述成員國。
秘書長要參加聯合國各機構的會議,同世界領袖、政府官員和其他人員舉行會談,奔赴世界各地,使成員國的人們能清楚的了解聯合國日程上值得國際關注的眾多事情。每年,秘書長都要作聯合國工作報告,評價聯合國的工作,指出以後的工作重點。聯合國秘書長同時又是行政協調委員會的主席。該委員會由聯合國基金會、署及其他專門部門組成,每兩年舉行一次會議,在聯合國體系面臨的全部重要事宜和管理事務上謀求進一步的協調與合作。
聯合國秘書長的最重要作用之一就是發揮他的“積極職能”,本著獨立、公正、誠信的原則,公開或私下裡採取措施,防止國際爭端的產生、激化和傳播。
每任秘書長在其任期中間都會根據當時的時代形勢確定自己的工作重點。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秘書長經安理會推薦由聯合國大會任命。

產生

聯合國秘書長的產生遵循這樣的過程:首先在現任秘書長卸任前各參選國首先向世界各國通報推薦人,然後根據通報名單,在經過由五個常任理事國在內的聯合國安理會討論,並獲同意的情況下,然後提交到聯合國大會,由聯合國所有成員國共同投票,獲票最多的人,當選下一屆聯合國秘書長。
秘書長
聯合國秘書長 安東尼奧·古特雷斯
這裡,還有一條約定俗成的規定,即秘書長人選每十年各大洲輪換一次,可以連選連任。以往的秘書長人選,基本遵循這樣的流程,2007年的秘書長換屆,此舉受到挑戰,按常規下屆秘書長應由亞洲人擔任,然而以美國為首的一些國家卻提出了新的主張。但最終未能如願,韓國人潘基文因其在朝核問題六方會談中的出色表現順利當選。

聯合國歷任

姓名
國籍
任期時間
備註
英國
1945年至1946年
聯合國初創階段擔任過代理秘書
挪威
1946年2月至1953年4月
-
瑞典
1953年4月至1961年9月
-
緬甸
1961年11月至1971年12月
-
奧地利
1972年1月至1981年12月
-
秘魯
1982年1月至1991年12月月
-
埃及
1992年1月至1997年1月
-
加納
1997年1年1月至2006年12月31日
-
韓國
2007年1月至2016年12月31日
-
葡萄牙
2017年1月1日至今
-

國家機關

國家機關
現任秘書長
照片
國務院
吳政隆(國務委員兼任)
秘書長(行政職位)
國務院秘書長吳政隆
人大常務委員會
秘書長(行政職位)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 劉奇
王東峰(副主席兼任)
秘書長(行政職位)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秘書長 王東峰
誾柏(委員兼任)
秘書長(行政職位)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 誾柏
李欣然(紀委常委兼任)
秘書長(行政職位)
中央紀委秘書長 李欣然

地方機關

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黨組成員、機關黨組書記。
市政府秘書長:領導市政府辦公室工作。協助市長處理直管的工作。
縣政協秘書長:協助主席工作,主持縣政協辦公室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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