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通遼市及科左中旗關於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旗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解決全旗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監測分析全旗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研究擬訂全旗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
(三)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煤炭、電力和煉油、煉製燃料等行業的管理。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審核轉報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及技術改革造項目。負責全旗煤炭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工作,監督落實
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煤礦安全基礎建設和培訓工作,配合協調全旗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調查處理等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旗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積極爭取上級專項扶持資金;核准、備案全旗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家、自治區、通遼市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指導重點區城、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負責工業園區相關工作,推動蒙中醫藥產業的現代化、集群集約化發展。
(五)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裝備技術研發及相關科研項目,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六)負責監測分析全旗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和電網運行中重大問題。指導全旗電力行業運行安全和電力技術監督工作。依法開展全旗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監督電力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研究擬訂全旗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七)根據科左中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依法履行和管理全旗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職責。負責全旗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八)指導工業綠色發展。擬訂全旗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自願性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工業綠色發展相關重大示範工程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九)負責全旗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積極參與有關國家、自治區、通遼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十)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依託國家、自治區、通遼市和全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創新和國產化。
(十一)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通訊
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網路資源共建共享。負責
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運行、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數據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旗數據資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標準規範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負責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領域相關工作;協調推進全旗智慧城市建設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制定全旗蒙中藥產業發展規劃、措施,統籌協調、促進蒙中藥產業發展。指導、協調全旗蒙中藥種植、生產、科研、經營等工作,整合全旗蒙中藥產業資源,建立統一發展平台。蒐集、整理、反饋和發布蒙中藥產業信息,完善和建立全旗蒙中藥產業信息網路,推動蒙中藥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
(十三)編制全旗蒙中藥產業發展重大項目,負責國家、自治區、通遼市和旗級蒙中藥產業項目申報、立項和組織實施,建立蒙中藥研發項目儲備庫,做好蒙中藥產業化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四)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十五)完成科左中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分工
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能源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全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能源發展的戰略、規劃、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擬訂能源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旗工業和信息化局商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擬訂全旗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全旗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財務、文電運轉、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督察督辦以及機關和二級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年度考核、勞動工資、幹部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二級單位的黨群、宣傳、紀檢等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指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負責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和法治宣傳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改革相關工作。
(二)工業運行與行業管理股。承擔全旗工業運行日常監測和分析工作,發布預測預警信息,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全旗工業運行中的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承擔裝備製造業和電子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裝備工業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依託國家、自治區和通遼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
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推進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質量、標準化、智慧財產權、品牌建設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工業行業技術規範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軍民結合推進綜合協調工作。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相關工作。
研究擬訂鹽業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擬訂全旗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全旗食鹽的生產批發準入管理和行業監管。推動鹽業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化工、冶金、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通遼市有關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技術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制定全旗原材料工業準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履行《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室內裝飾工程開工備案,室內裝飾工程質量驗收備案。
(三)投資規劃與信息化股。組織擬訂全旗工業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通遼市產業扶持資金,對企業申報和使用國家、自治區、通遼市專項資金的情況做好審核和監督工作,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按規定許可權備案全旗工業和大數據、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報送屬於國務院、自治區、通遼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
指導全旗工業重點項目建設,協調解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研究擬訂全旗工業信息化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組織實施工業領域和電子政務外網信息化建設項目。協調全旗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數據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旗數據資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標準規範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
負責旗級有關部門大數據信息化項目牽頭審核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全旗信息化發展工作,指導全旗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數據開發利用工作,統籌推進大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全旗大數據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擬訂全旗大數據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負責大數據、信息化領域人才有關工作。協調推進全旗智慧城市建設,積極參與全旗智慧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的編制,指導推進全旗智慧城市項目建設。
(四)節能與綜合利用股。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旗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和自願性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以及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和執法工作。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五)安全生產與電力股。統籌做好系統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重點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隱患排查治理。負責全旗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電力執法工作,研究擬訂全旗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和全旗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並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電力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
電力需求側管理。承擔全旗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工作。
研究擬定全旗煤炭行業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全旗煤炭工業發展規劃和行業結構調整,推進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指導全旗煤炭行業生產建設技術工作,承擔煤炭淘汰落後產能、生產能力核定,煤炭生產許可證初審和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工作;管理全旗煤炭經營市場秩序;參與全旗煤礦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煤礦重特大傷亡事故的搶險、救護、調查和處理。
(六)中小企業股。負責工業中小企業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創業創新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工業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分析。組織、指導全旗工業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工業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相關工作。承擔工業中小企業培訓體系建設。承擔國務院工信部、自治區工信廳、通遼市工信局有關工業中小企業產業轉移項目和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