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考核工作的組織和相關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各省、區、市)科技廳(委、局)負責轄區內縣(市)科技進步考核的組織、實施。各地成立縣(市)科技進步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對此項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成立考核專家組具體負責指標考核評審工作。專家組應由科技、組織、財經、統計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管理人員7-9人組成,本著認真、公正、公平、客觀的原則對縣、市申報材料及指標數據進行認真審核,對不詳、不實或虛假的材料和數據提出質詢並把關。
各地要把考核工作與推動地方科技進步和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以及健全黨政領導科技進步
目標責任制緊密結合,堅持正確的政績觀,以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態度,保證各項指標規範、真實與準確,並對縣(市)科技進步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和成效進行認真總結。
考核對象範圍
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組織本行政區劃內全部縣(市、區、旗)填寫《縣(市、區、旗)科技進步考核表》,參加考核;各市(地、州、盟)填寫《市(地、州、盟)科技進步狀況申報表》,不進行單獨考核。考核相關軟體可從科技部和相關網站下載。
考核材料要求
考核實行報送材料承諾制度,地方科技主管部門對所報送資料、數據的真實性負全責。報送材料包括:考核工作總結、參與考核地區名單、通過考核和當選先進地區建議名單、先進個人名單、通過考核地區的考核表和證明材料、未通過考核地區的考核表,以及數據電子文本。
覆核與表彰
科技部將組織專家對各省、區、市上報的通過省級科技進步考核的“三項一票否決指標”及有關證明材料進行覆核,並就有關指標的真實性等進行抽查。請各相關單位做好準備。如發現弄虛作假情況,將按《科技興縣(市)專項工作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考核結果由科技部公示、認定,並對科技進步先進地區、先進個人和科技進步考核組織工作優秀單位進行表彰。其中,先進個人的表彰將向基層縣(市)傾斜。
考核進度安排
請各省、區、市科技廳(委、局)按本通知要求,進行統籌安排,認真做好2013年科技進步考核工作,並按規定程式和時間完成相關工作,於2013年4月15日前將考核方案與時間安排、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考核專家組成員單位及名單報送科技部備案,於2013年7月底前完成考核並將考核材料於8月5日前送達科技部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
聯繫方式
科技部農村中心:李 艷,楊經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郵編:100045)
科技部農村司:秦衛東,張洪剛。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