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關於發光學及套用等2個國家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的通知是教育部、中國科學院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部關於發光學及套用等2個國家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的通知
- 發文單位:科技部
- 內容:2個國家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
- 性質:通知
教育部、中國科學院:
按照《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國科發基[2008]539號)的要求,2012年科技部對“發光學及套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強電磁工程與新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設計畫完成情況組織專家進行了現場驗收。驗收專家組認為,這兩個實驗室在凝練研究方向、條件建設、隊伍建設、運行管理和制度建設、開展科學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完成了建設任務書規定的各項指標,符合國家重點實驗室總體要求,能按照相應的管理辦法正常運行。科技部對驗收專家組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決定批准“發光學及套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強電磁工程與新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
希望實驗室根據《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驗收專家組提出的建議,加強實驗室的運行管理和開放交流,繼續推進實驗室的建設和發展,努力在成果、人才等方面取得新的進展。請主管部門和依託單位繼續大力支持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工作,為實驗室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科技部
2013年4月18日
按照《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國科發基[2008]539號)的要求,2012年科技部對“發光學及套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強電磁工程與新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設計畫完成情況組織專家進行了現場驗收。驗收專家組認為,這兩個實驗室在凝練研究方向、條件建設、隊伍建設、運行管理和制度建設、開展科學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完成了建設任務書規定的各項指標,符合國家重點實驗室總體要求,能按照相應的管理辦法正常運行。科技部對驗收專家組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決定批准“發光學及套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強電磁工程與新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
希望實驗室根據《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驗收專家組提出的建議,加強實驗室的運行管理和開放交流,繼續推進實驗室的建設和發展,努力在成果、人才等方面取得新的進展。請主管部門和依託單位繼續大力支持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工作,為實驗室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科技部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