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辦公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徵集安全生產先進技術與產品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委、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按照科技計畫管理改革的要求,為加快安全生產先進技術與產品成果的推廣套用,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科技進步,防範和遏制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提升企業安全保障水平。經研究,科技部聯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共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先進技術與產品徵集與遴選工作,組織編制《安全生產先進技術與產品目錄》(以下簡稱《技術目錄》)。請各相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推薦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徵集範圍
適用於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職業病危害防治等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為安全生產監測監控、安全避險、個體防護、特種安全設施、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管理等安全生產專用設備、設施、軟體的套用提供技術支撐的安全生產先進技術與產品為遴選重點。
二、申報條件
與安全生產緊密相關,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已完成(示範)工程推廣套用並且對防範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效果良好的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針對安全生產的實際需求,近三年內依託國家、省(直轄市)部級科技計畫項目研製開發的先進適用技術成果;
(二)近三年內獲得國家、省(直轄市)部級科技成果獎勵的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
(三)近三年內通過國家、省(直轄市)部級有關科技管理部門組織的技術驗收、評價、鑑定或取得專利授權、軟體著作權登記,與安全生產緊密相關的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
三、申報材料
(一)《安全生產先進技術與產品推薦書》;
(二)推薦技術與產品的《技術報告》;
(三)技術工程套用的《典型案例》介紹;
(四)典型案例相應的項目驗收報告或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性能測試(評價)報告;
(五)其他:法人營業執照、推薦技術的專利證書、技術查新報告、獲獎證明等。
四、推薦單位
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會同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非煤重點行業(領域)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的推薦申報;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會同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煤礦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的推薦申報;各科研院所、高校、企業按屬地原則報當地推薦部門;中央企業、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直屬事業單位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規劃科技司。
五、報送方式
請按照申報材料要求,由技術持有單位填寫《安全生產先進技術與產品推薦書》,編寫技術報告和典型案例,於2015年10月15日前由推薦單位加蓋公章後,將紙質版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及申報材料電子檔案(光碟一份,將申報材料壓縮為一個檔案,以“技術領域 技術名稱 申報單位名稱”命名,其中申報材料1-3為word文檔)報送至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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