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司法局

科左中旗司法局建於1981年11月。2006年機構改革核定全旗司法行政專項編制71人,其中局機關17人、工勤編2人,基層司法所45人,公證處4人,法律援助中心3人。在基層司法所人員編制中,現有37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左中旗司法局
  • 創建時間:1981年11月
  • 人民調解員:1950名
  • 黨組成員:4名
  • 屬性:行政機構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辦公室,宣教股,基層股,政工辦,公律股,直屬單位,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148”法律服務所,派出機構,

機構概況

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工辦、法制宣傳教育股(依法治旗辦公室)、基層股、社區矯正股、公律股。
局直屬單位4個,其中1個公證處;1個法律援助中心;1個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6人);1個“148”法律服務所。
我局新一屆領導班子組建於2008年初,現有黨組成員4名, 1個黨支部。
在全旗19個蘇木(鎮、場)都建立了司法所。(其中,蘇木鎮所15個,農牧林場所4個。旗、鄉、村(居)三級人民調解工作網路基本形成,已建各類人民調解組織566個,共有人民調解員1950名。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督查督辦;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調研;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局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審核;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承辦簡報、新聞報導、文書檔案、信訪、統計、機要、保密、收發、文印、計畫生育等工作;指導全旗司法行政系統信息網路建設。

宣教股

擬定全旗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承擔旗依法治旗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局及所屬單位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組織全旗幹部參加法律知識培訓及考試。

基層股

指導監督人民調解工作及基層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工作;監督法律服務所及其人員依法執業情況,對其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跟蹤調查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置、接茬幫教工作;承擔旗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其他日常工作。

政工辦

指導全旗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資福利、離退休人員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幹部的考察、考核工作;管理局及所屬單位股以下幹部,協助蘇木鎮(場)管理司法所幹部;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崗位培訓;負責警務、警銜評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公律股

指導監督全旗公證機構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對全旗公證機構違規處理工作;指導監督政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工作;負責全旗律師資格、律師執業資格和律師事務所審批工作的審核和呈報;依法監督全旗律師工作;指導法律援助工作。

直屬單位

公證處

負責行使國家的證明權,受理公正申請,辦理法律行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或事實的公證。

法律援助中心

受理法律援助的申請和審批,承辦法律援助工作。

律師事務所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旗有關律師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律師工作的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律師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忠實於憲法和法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全面開展律師業務,依法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宣傳、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主義法制;承辦旗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48”法律服務所

主要負責解答法律諮詢,普及法律常識;實施內部聯動,搞好上門服務;溝通外部信息,做好案件分流;加強區域合作,搞好聯防聯動;做好快速反應,防止糾紛激化;遵循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當好黨政參謀;接受社會監督,強化隊伍建設。

派出機構

全旗蘇木鎮場司法所(19個)為旗司法局派出機構,提高基層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幫助部門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防止和減少違法行為,有效推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覺性。進一步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建立各項工作運行機制。為蘇木、鎮、場人民政府起草、修改規範性檔案,提出法律建議。調解各類糾紛,減少和避免因經濟、民事糾紛激化為刑事案件。參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法律援助。緊密結合“嚴打”整治鬥爭,開展刑釋解教人員集中排查、安置幫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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