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內斯托加式篷車

科內斯托加式篷車

科內斯托加式篷車(英語:Conestoga wagon)是18世紀末至19世紀在美國加拿大廣泛使用的一種重型寬輪篷車,由馬、騾或牛拖拉,載重量可達7噸。這種篷車類似船形,使其能夠穿越河流與小溪。

其名稱“科內斯托加”來源於流經賓夕法尼亞州蘭開斯特縣的科內斯托加河,由信仰門諾教派的德裔賓州人最早開始使用。在殖民地時代,它常用於沿大篷車道(Great Wagon Road)穿越阿巴拉契亞大谷地(Great Appalachian Valley)向南的移居。美國革命後,它被用於向匹茲堡俄亥俄的通商。1820年時,使用篷車的費用大約是運送100磅貨物每100英里為1美元,車速則為每天15英里(25公里)。直至鐵路運輸發展之前,科內斯托加式篷車隊是在阿巴拉契亞山脈運送貨物的主要交通工具。篷車可由多達8匹馬或12頭牛拉動,常由專門的科內斯托加馬拖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內斯托加式篷車
  • 外文名:Conestoga wagon
  • 出現時間:18世紀末至19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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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科內斯托加式篷車是一種重型的有蓋貨車,在十八世紀末和十九世紀在美國東部和加拿大廣泛使用。 它足夠大,可以運輸重達6噸(5.4公噸)的負荷,並且被馬,騾子或牛所吸引。 它旨在幫助防止其內容物在運動時移動並幫助它穿越河流和溪流,儘管它有時會泄漏,除非填塞。
科內斯托加式篷車一詞特指這種類型的車輛; 它不是“有蓋貨車”的通稱。 在美國向西擴張中使用的貨車大部分是配有帆布罩的普通農用貨車。真正的Conestoga旅行車太重了,無法在大草原上使用。

歷史

1717年12月31日詹姆斯·洛根(James Logan)在詹姆斯·亨德里克斯(James Hendricks)購買後的會計記錄中首次提到“Conestoga旅行車”。它以賓夕法尼亞州蘭開斯特縣的“Conestoga River”或“Conestoga Township”命名,並被認為是由Mennonite德國定居者引入的。蘭開斯特縣的弟兄們,門諾派的一個分支派,說有一個當地美洲原住民部落叫做Conestoga。
在殖民時代,Conestoga旅行車很受歡迎,可以沿著Great Wagon Road向南遷移到Great Appalachian山谷。在美國獨立戰爭之後,它被用來向匹茲堡和俄亥俄州開放商業。在1820年,收費率約為每100英里100美元一美元,速度約為每天15英里(24公里)。 Conestoga通常是長途列車,是阿巴拉契亞山脈上的主要陸上貨運車輛,直到鐵路發展。這輛馬車是由一匹最多八匹馬或十幾頭牛組成的。在加拿大,Conestoga貨車被賓夕法尼亞州德國移民使用,他們離開美國前往安大略省南部,在尼亞加拉地區,基奇納滑鐵盧地區和約克地區(主要在馬克姆和斯托夫維爾)定居各種社區。

建設

Conestoga旅行車的地板向上彎曲,以防止內容物翻倒和移位。包括它的舌頭在內,平均Conestoga旅行車長18英尺(5.4米),高11英尺(3.3米),寬4英尺(1.2米)。它可以攜帶高達12,000磅(5,400千克)的貨物。車廂內的接縫用焦油填塞,以防止它們在穿越河流時泄漏。為了防止惡劣天氣,橫跨馬車的是一個堅硬的白色帆布罩。車架和懸架由木材製成,車輪通常採用鐵框鑲邊,以提高耐用性。水桶建在貨車的側面,工具箱裝有修理所需的工具,貨車背面的飼料箱用來餵馬。早期的貨車並不打算騎在上面。這輛車在兩個車輪之間的左側有一個制動手柄,一個隊員可以在貨車旁邊走路,也可以騎在一個叫做懶人板的拉出板上站立(可以坐下來)。到制動手柄。馬車附近的左馬被稱為輪馬,有時被騎馬。 Conestoga旅行車開始在道路的右側“駕駛”。

康耐斯托加馱馬

為了拉動重型貨車,開發了Conestoga馬,一種特殊的中型到重型吃水馬。Conestoga從來不是一個成熟的品種,它們可能有幾種不同的顏色。起點來自同一個Conestoga山谷,而旅行車是蘭開斯特縣。這些馬不是通過任何科學方法培育的,而是必要的。
塞繆爾·吉斯特是一位著名的土地所有者,奴隸主,銀行家,也是喬治·華盛頓的合伙人,他為最後的Conestoga繁殖做出了貢獻。 Gist通過建立Gist定居點而聞名,其中包括俄亥俄州Leesburg的一個西南部,並在死後通過他的遺囑釋放他的奴隸。 Conestoga的血統尚不清楚,並且不止一種可能性。 1774年,有50隻英國種馬和30隻母馬進口到維吉尼亞州。這些來自Byerley Turk,Darley Arabian或Godolphin Arabian。吉斯特於1732年從英格蘭進口了一隻名叫布勒岩石的達利阿拉伯種馬。這匹馬和維吉尼亞母馬的後代養殖了更大尺寸的馬匹。據報導,這些與佛蘭芒血統一起繁殖的母馬由威廉·佩恩帶到美國,但這被認為是絕殺。
Conestoga的消亡在1864年被預測,通過國會印刷和John Strohm的歷史貢獻被“現代發明和最近的創新”所遺忘。在賓夕法尼亞州馬蒂奇的Conestoga以南幾英里處,約翰·埃舍爾曼(John Eshelman)在出版物中擁有了一幅光滑的黑色Conestoga,如圖片XXIV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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