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評論2007

私法評論2007

《私法評論(2007第1卷)》學術專輯的宗旨是在於澄清私法學各領域具體問題爭議的本質,探討解決這些問題的邏輯結構,抽象更加一般、豐富和周延的私法原理,並在此基礎上進行交流和共鳴。專輯設立“主題論壇”、“專題研究”、“新人新作”、“判例研究”等相關板塊,每年出版兩輯。每輯的“主題論壇”擬選取一個中心議題,刊發一組相關或爭鳴文章;“專題研究”分為民法學、商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親屬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等專題,發表主題論壇外的專題學術論文;“新人新作”以發表碩士、博士生的優秀作品為主;“判例研究”主要發表對典型案例的分析評論文章。專輯雖欲展示中心研究人員的片滴感念,但更歡迎國內外各領域、各地域、各學科和各方面的前輩、專家和先進們惠賜嚴謹深刻的私法學論文、評論等各類大作。

基本介紹

  • 書名:私法評論2007
  • 出版社:鄭州大學出版社
  • 頁數:328頁
  • 開本:16
  • 作者:田土城
  • 出版日期:2008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811067330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私法評論(2007第1卷)》由鄭州大學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田土城,教授,男,河南省武陟縣人,1957年6月生,漢族,中共黨員。河南省優秀省管專家,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碩士研究生主導師。兼任中國民商法學研究會理事,河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河南省民商法研究會副會長,河南省地方立法研究會副會長,河南省人大法工委立法顧問,河南省人大內司委諮詢專家,河南省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等職。

圖書目錄

主題論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關於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制度若干問題的研究 吳漢東/1
智慧財產權演生的邏輯考察——兼論智慧財產權的基本規定性 嚴永和/20
商標權利衝突問題研究 楊紅軍/38

民法學專題研究/62
特殊普通合夥制度研究 田土城/62
再談中世紀羅馬法復興的歷史 李中原/83
請求權與訴權的區別 高留志 趙京輝/98
留置權立法比較研究 張競芳/114
英國法中契約法定解除的原因研究 李政輝/128

商法學專題研究/153
人身保險契約的成立與生效——兼論核保期間的風險分配 張秀全/153
確立公司法人責任中的“兩罰制” 張衛英/165
論連帶債務人的破產債權 王艷華/178
論銀行卡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 張德芬/190

經濟法學專題研究/209
中國傳統經濟性法制探源 梁鳳榮/2D9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法律控制研究 呂明瑜/226
環境知情權解析 周衛/258

訴訟法學專題研究/271
我國闡明權制度的立法完善 張偉/271

新人新作/290
工傷侵權責任研究 李國陽/290

域外法學/313
《俄羅斯聯邦民法典》中的商事規範研究——一條未來我國民商合一民法典編纂的借鑑思路 程淑娟/313

注釋體例/327
稿約/328

文摘

關於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制度若干問題的研究
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是現代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當然內容。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制度,興起於19世紀80年代,現已成為國際經濟、文化、科技、貿易領域中的一種法律秩序。它以《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智慧財產權協定》等代表性的國際公約為基本形式,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等相關國際組織為協調機構,對各國智慧財產權制度進行協調,從而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形成國際性的法律規則與秩序。這意味著各國獨自產生的智慧財產權法,在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的框架下,已經進入到一體化、國際化的新的發展階段。
一、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制度的成因
從一般意義而言,智慧財產權的國際保護制度是指以多邊國際公約為基本形式,以政府間國際組織為協調機構,通過對各國國內智慧財產權法律進行協調並使之形成相對統一的國際法律制度。
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制度的形成,標誌著智慧財產權立法步人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即各國獨自產生的智慧財產權制度,在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的框架下,逐漸走上一體化、國際化的道路。從制度史上說,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並不是隨著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產生而產生的,它是國際經濟貿易關係不斷發展的產物,也是智慧財產權制度自身變革的結果。這一制度的建立有以下兩個原因:
(一)國際經濟貿易的發展與智慧財產權地域性限制的克服智慧財產權的基本特徵之一在於它的地域性。這種地域性表現在兩個方面:首先,按照一國法律獲得確認和保護的智慧財產權只在該國範圍內發生效力,超出這一地域限制,作為該國保護對象的知識財產便被視為公有領域的知識資源;其次,按照一國法律獲得確認和保護的智慧財產權,非經他國的國內法程式,不能得到該國保護。這意味著權利人不可能援引本國法在他國維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利益,他國沒有義務對另一國所授予的智慧財產權給予保護。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出現國際條約之前,任何人要想在其他國家獲得智慧財產權保護是非常困難的。地域性特徵“使得智慧財產權具有分割市場,阻礙國際貿易發展的內在本質”。隨著科學技術的日益進步和工商業的迅速發展,在國際經濟貿易不斷擴大的同時,智慧財產權貿易市場也開始形成。許多知識產品打破一國界線流於其他國度,促進了各國之間的科技與文化交往。這樣,智慧財產權地域性限制與知識產品的國際性需求之間出現了巨大的矛盾。在這種情況下,國際社會謀求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進行國際協調,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智慧財產權地域性對國際經濟貿易秩序的妨礙,其結果導致以多邊國際條約為核心的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體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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