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懲罰論:以侵權責任法為中心

私法懲罰論:以侵權責任法為中心

《私法懲罰論:以侵權責任法為中心》是2017年8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陽庚德。

基本介紹

  • 書名:私法懲罰論:以侵權責任法為中心
  • 作者:陽庚德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8月
  • 頁數:292 頁
  • 定價:5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13539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關於私法特別是侵權法能否被賦獄漏獄阿予懲罰功能,兩大法系的侵權法表現出了截然相反的理念和實踐。大陸法系堅持損害填補一元論觀點,即認為侵權法的功能僅限於以賠償之債的形式,填補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害,使受害人的利益回復到損害發生前的狀態,以實現矯正正義。英美法系國家的侵權法則深受功利主義思想的影響,將懲罰和遏制功能置於重要地位。《私法懲罰論:以侵權責任法為中心》試圖論證的是:即使堅持將矯正正義作為侵權法的哲學基礎,也完全可以根據功利主義思想,賦予侵權法對故意侵權的懲罰和遏制功能,實現私法懲罰和公法懲罰相得益彰的效果。

作者簡介

陽庚德,男,1974年生,湖南隆回人。西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2003年)、北京大學法學博士(2010年)。現任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研究方向閥說:民法、侵權法、法律實施理論。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私法懲罰論》(2011年),主持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年度一般項目《我國侵權責任法完善研究》(2016年)。
代表性學術成果:
1.《私法懲罰論》,載《中外法學》2009年第6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0年第4期轉載;
2.《高空拋物侵權連帶責任制度否定論》,載《廣東社會科學》2010年第1期;
3.《侵權法對權利和利益區分保護論》,載《政法論壇》2013年第1期;
4.《矯正正義:侵權責任正當性論證的必要條件》,載《學術研究》2013年第6期;
5.《普通法國家懲罰性賠償制度研究》,載《環球法律評論》2013年第4期;
6.《矯正正義和功利考量互補論——統一的侵權法理論基礎之建構》,載《法律適用》2013年第8期;
7.《侵權法之經濟分析理論的局限性研究》,載《探求》2013年第4期;
8.《中國海域使用權出讓契約性質論》,載《吉首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4期;
9.《海域使用權登記制度的完善》,載《政法學刊》2009年第1期。

圖書目錄

第一章私法懲罰之必要性囑少永
第一節私法懲罰之內涵
一、私法懲棕厚欠多罰的概念
二、私法懲罰的特徵
第二節兩大法系對待私法懲罰的不同態度
一、大陸法系國家的侵權法:損害填補一元論
二、英美法系國家的侵權法:填補懲罰遏制複合論
第三節填補懲罰遏制複合論:解決損害填補一元論困境的必然選擇
一、損害填補一元論在現代社會面臨的困境
二、填補懲罰遏制複合論:解決損害填補一元論困境的必然選擇
第二章矯正正義與功利主義互補論——私法懲罰的哲學基礎
第一節一切法律責任的問題都必須涉及其正當性基礎
第二節矯正正義:侵權責任正當性論證必要條件
一、侵權法上的矯正正義之內涵
二、矯正正義是侵權責任正當性論證的必要條件
三、矯正正義對於侵權責任的正當性論證之不足
第三節功利主義考量對於侵權法的意義及其局限性
一、功利主義考量的含義
二、功利主義考量對侵權法的影響
三、功利主義考量對於解釋論證侵權責任正當性之不足
第四節矯正正義和功利主義考量互補論之建構
一、建構統一的侵權法哲學基礎的必要性
二、矯正正義和功利主義考量互補論的內涵
三、矯正正義與功利主義考量互補論的意義
第五節矯正正義和功利主義考量互補論視野下的私法懲罰之正當性
一、自由、矯正正義與懲罰性賠償之正當性
二、功利主義考量與懲罰性賠償之正當性
三、懲罰性賠償有助於提高侵權責任法的效率
第三章公法私法之區分與私法懲罰
第一節公法私法之區分的絕對性與相對性
一、公法和私法二元區分的絕對性
二、公法和私法二元求洪禁區分的相對性
第二節公法私法之區分與私法懲罰的關聯性
第三節公法私法之區分標準並未涉及私法之懲罰性
第四節私霉葛察法純粹化對私法懲罰之否定
第五節壟斷懲罰:公法不能承受之重
一、國家對政府角色的不同定位決定該國家對私法懲罰的態度
二、我國形成公法壟斷懲罰的原因
三、公法壟斷懲罰的弊端
第六節民法和刑法之間的合作、懲罰遏漏戶騙制的多樣化與私法懲罰
第四章英美與大陸兩大法系的國家對懲罰性賠償之最新態度——私法懲罰之比較法基礎
第一節英美法系國家對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最新態度——以英、美、新、澳、加五國為研究對象
一、懲罰性賠償金之適用範圍:雖不斷擴張但以故意侵權為主
二、懲罰性賠償金數額之確定:以加害行為為重點考量諸多因素
三、防止懲罰性賠償金數額過高:各國共同的努力方向
第二節大陸法系國家侵權法對私法懲罰之態度研究——以法國、德國、西班牙、義大利四國的理論和判例為對象
一、法國現行民事法律中存在類似的或隱藏的私法懲罰機制
二、大陸法系國家的法院在裁判案件中對懲罰性賠償的態度
三、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學界對於懲罰性賠償的態度
四、大陸法系國家侵權法對懲罰性賠償的態度給我們的啟示
第五章私法懲罰之對象:故意侵權
第一節私法懲罰的道德正當性限制與懲罰性賠償之對象
一、自由對私法懲罰對象的限制
二、功利主義考量對私法懲罰對象的限制
第二節將故意侵權確定為私法懲罰對象之合理性
一、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在利益平衡方面存在重大差異決定私法懲罰的對象為故意侵權
二、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的歸責基礎之差異決定私法懲罰的對象為故意侵權
三、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在有責性方面的差異決定私法懲罰的對象為故意侵權
四、故意侵權與客觀過錯侵權、無過錯侵權之間的競合關係
第三節故意侵權的不同類型與私法懲罰
第四節我國社會目前特別需要適用私法懲罰的幾種故意侵權
一、權力或權利濫用的故意侵權情形特別需要私法懲罰
二、隱瞞、欺詐等濫用信息優勢的故意侵權特別需要私法懲罰
三、濫用信任關係的故意侵權特別需要私法懲罰
第六章我國侵權責任法上的懲罰性賠償制度之完善
第一節懲罰性賠償制度在中國法上的歷史與現狀
一、我國古代法中的懲罰性賠償制度
二、我國台灣地區的懲罰性賠償制度
三、我國大陸現行法中的懲罰性賠償制度
第二節我國侵權責任法應當全面認可懲罰遏制功能
一、我國民法學界對侵權責任法功能之爭論
二、預防、制裁與遏制、懲罰之關係
三、正確定位侵權責任法的預防與制裁功能
第三節懲罰性賠償與精神損害賠償:不能相互替代
一、精神損害賠償和懲罰性賠償的價值定位及其考量因素不同
二、精神損害賠償和懲罰性賠償應當並列設定
第四節我國私法懲罰制度的具體設計
一、統一用故意侵權概括應當適用私法懲罰的侵權行為類型
二、故意的認定可借鑑刑法學界的理論
三、以“應當知道”認可推定故意的合理性
四、故意侵權應當堅持將行為違法性作為構成要件
五、懲罰性賠償要設定最高額和最低額雙重限制
參考文獻
三、矯正正義對於侵權責任的正當性論證之不足
第三節功利主義考量對於侵權法的意義及其局限性
一、功利主義考量的含義
二、功利主義考量對侵權法的影響
三、功利主義考量對於解釋論證侵權責任正當性之不足
第四節矯正正義和功利主義考量互補論之建構
一、建構統一的侵權法哲學基礎的必要性
二、矯正正義和功利主義考量互補論的內涵
三、矯正正義與功利主義考量互補論的意義
第五節矯正正義和功利主義考量互補論視野下的私法懲罰之正當性
一、自由、矯正正義與懲罰性賠償之正當性
二、功利主義考量與懲罰性賠償之正當性
三、懲罰性賠償有助於提高侵權責任法的效率
第三章公法私法之區分與私法懲罰
第一節公法私法之區分的絕對性與相對性
一、公法和私法二元區分的絕對性
二、公法和私法二元區分的相對性
第二節公法私法之區分與私法懲罰的關聯性
第三節公法私法之區分標準並未涉及私法之懲罰性
第四節私法純粹化對私法懲罰之否定
第五節壟斷懲罰:公法不能承受之重
一、國家對政府角色的不同定位決定該國家對私法懲罰的態度
二、我國形成公法壟斷懲罰的原因
三、公法壟斷懲罰的弊端
第六節民法和刑法之間的合作、懲罰遏制的多樣化與私法懲罰
第四章英美與大陸兩大法系的國家對懲罰性賠償之最新態度——私法懲罰之比較法基礎
第一節英美法系國家對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最新態度——以英、美、新、澳、加五國為研究對象
一、懲罰性賠償金之適用範圍:雖不斷擴張但以故意侵權為主
二、懲罰性賠償金數額之確定:以加害行為為重點考量諸多因素
三、防止懲罰性賠償金數額過高:各國共同的努力方向
第二節大陸法系國家侵權法對私法懲罰之態度研究——以法國、德國、西班牙、義大利四國的理論和判例為對象
一、法國現行民事法律中存在類似的或隱藏的私法懲罰機制
二、大陸法系國家的法院在裁判案件中對懲罰性賠償的態度
三、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學界對於懲罰性賠償的態度
四、大陸法系國家侵權法對懲罰性賠償的態度給我們的啟示
第五章私法懲罰之對象:故意侵權
第一節私法懲罰的道德正當性限制與懲罰性賠償之對象
一、自由對私法懲罰對象的限制
二、功利主義考量對私法懲罰對象的限制
第二節將故意侵權確定為私法懲罰對象之合理性
一、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在利益平衡方面存在重大差異決定私法懲罰的對象為故意侵權
二、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的歸責基礎之差異決定私法懲罰的對象為故意侵權
三、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在有責性方面的差異決定私法懲罰的對象為故意侵權
四、故意侵權與客觀過錯侵權、無過錯侵權之間的競合關係
第三節故意侵權的不同類型與私法懲罰
第四節我國社會目前特別需要適用私法懲罰的幾種故意侵權
一、權力或權利濫用的故意侵權情形特別需要私法懲罰
二、隱瞞、欺詐等濫用信息優勢的故意侵權特別需要私法懲罰
三、濫用信任關係的故意侵權特別需要私法懲罰
第六章我國侵權責任法上的懲罰性賠償制度之完善
第一節懲罰性賠償制度在中國法上的歷史與現狀
一、我國古代法中的懲罰性賠償制度
二、我國台灣地區的懲罰性賠償制度
三、我國大陸現行法中的懲罰性賠償制度
第二節我國侵權責任法應當全面認可懲罰遏制功能
一、我國民法學界對侵權責任法功能之爭論
二、預防、制裁與遏制、懲罰之關係
三、正確定位侵權責任法的預防與制裁功能
第三節懲罰性賠償與精神損害賠償:不能相互替代
一、精神損害賠償和懲罰性賠償的價值定位及其考量因素不同
二、精神損害賠償和懲罰性賠償應當並列設定
第四節我國私法懲罰制度的具體設計
一、統一用故意侵權概括應當適用私法懲罰的侵權行為類型
二、故意的認定可借鑑刑法學界的理論
三、以“應當知道”認可推定故意的合理性
四、故意侵權應當堅持將行為違法性作為構成要件
五、懲罰性賠償要設定最高額和最低額雙重限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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