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惡即公利

私惡即公利——即:“私人惡德即公眾利益”。這一西方倫理學經典命題由18 世紀哲學家,英國古典經濟學家伯納德·曼德維爾提出又稱“曼德維爾悖論”。

曼德維爾認為,個人對自身利益和幸福的追求,是導致社會繁榮的真實原因。人類的惡德是使人類成為社會性動物的主要根源,是一切貿易及各行各業的堅實基礎,是一切藝術和科學的真正起源。人類的各種行業都是為了滿足人本身的各種需要。人的需要、貪婪、嫉妒、野心、好色等惡性,都是使人奮起的真正原因,而人的善良、知足和節儉,卻會使一切停滯而平靜,純粹的美德無法使國家變得繁榮昌盛。曼德維爾甚至斷言:“一旦惡德不復存在,社會即使不馬上解體,亦必定會變得一團糟。”

18 世紀道德哲學家曼德維爾提出“私人惡德即公眾利益”——即:“私惡即公利”,向人們揭示了在強制性的行為限制中,個人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為可能會推進整個社會的福利。如果從道德的角度看,受自利驅策的商業社會是應該受到譴責的;但如果想以“公共精神”為基礎而建立起一種充滿美德的繁榮社會,那純粹是一種“浪漫的奇想”。這就是著名的“曼德維爾悖論”。
曼德維爾作為18 世紀道德哲學的主要貢獻者之一向人們揭示了在強制性的行為限制中,個人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為可能會推進整個社會的福利。但18 世紀的西歐思想界卻充斥著對他的各種批判,甚至於人身攻擊,這些批判和攻擊都源於對他的主要著作《蜜蜂的寓言》中所提出的觀點。在曼德維爾看來,如果從道德的角度看,受自利驅策的商業社會是應該受到譴責的,但如果想以“公共精神”為基礎而建立起一種充滿美德的繁榮社會,那純粹是一種“浪漫的奇想”。這就是著名的“曼德維爾悖論”。從此,曼德維爾這一觀點———“私人惡德即公眾利益”便成了人類經濟活動和經濟實踐中無法掙脫的噩夢。
那種過於膨脹的自利心和個人利益至上的“經濟人”取向已經給現代社會和人類文明帶來了種種惡果。人要真正成為目的,人類社會要有更美好的未來,必須正確理解和對待“私惡即公利”觀,必須使人的自私心處於一個適當的限度之內,這樣才能確保公正有序的社會制度得到普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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