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監獄

私人監獄是20世紀80年代初在美國出現的一種私營公司介入監管犯人業務的監獄制度。美國私營公司介入國家監獄領域的方式主要有2種:(1)直接提供技術服務。例如,科羅拉多州的尼姆科斯公司生產的軟禁電子遙控系統,使得法院可以對罪行較輕的犯人和非暴力的重罪犯判處監外軟禁(監外執行徒刑)。還有的私營企業承包了犯人的醫療保健或監獄運送犯人的業務。(2)開辦監禁矯正設施。

開辦私營矯正機構的第一家公司是1977年成立的加利福尼亞州的“西南行為系統”,它在加州開辦了312個監管設施,主要業務是監管移民和歸化局送來的非法移民。這些移民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或送往法院,或遣離美國,因此,這實際是一種臨時拘留中心,屬於最低警戒等級設施。第二家較大的私營企業是1983年1月成立的田納西州的“美國矯正公司”。這家公司1984年一月在孟菲斯設立了一所少年犯監所,4月又在淶斯頓開辦了擁有350個床位的非法移民拘禁中心。此外,一些私營保險公司也介八監獄私營化的衙動,建立拘禁設施和監獄。監獄私營化儘管遭到一些人的反對,但它確實是美國監獄制度改革的一個新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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