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參林祠堂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位於廣東省雲浮市鬱南縣連灘鎮的蘭寨南江文化創意基地,地處廣東西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秀參林祠堂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
- 地理位置:廣東省雲浮市鬱南縣連灘鎮
- 占地面積:500平方米
- 開放時間:9:00-17:00
基本信息,展示內容,禾樓舞,連灘飄色,橫經席的製作技藝,連灘山歌,張公廟會,斗畫眉,南江婚俗,手指畫,張元勛傳說,
基本信息
鬱南縣是古代南江文化的發源地,在這片自然資源富饒、人文底蘊深厚的土地,歷史遺址眾多,民間藝術、民間工藝、民家技藝、民間民俗等特色文化十分豐富,積累重實。
秀參林祠堂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規模500平方米,預計投資20萬元作為改造設計。
展示內容
展館展示的方式以故事情節為引導,影像反映相結合的形式,空間設計以一種串聯互相聯繫呼應,貫徹整個展廳,布局採用通過連灘特色文化的特性利用虛實結合,來劃分空間。
禾樓舞
禾樓舞是廣東省鬱南縣的一種漢族民俗文藝娛樂節目,被稱為是漢族舞蹈中的“活化石”。禾樓舞是雲浮市古代農耕文化的產物,源於中原神農氏的神話傳說,主要流傳於南江流域地區的鬱南縣連灘鎮一帶。舞是古時百越烏滸族人(壯族祖先)慶祝豐收、祈求風調雨順五穀豐登的一種舞蹈。禾樓舞的發展歷史悠久,文化內涵豐富,在中國文化中具有較高的研究和審美價值。
2008年6月7日廣東省鬱南縣申報的禾樓舞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連灘飄色
連灘飄色起源於明末清初,至今已有三百多年歷史。
連灘飄色反映了農耕文化形成的生活習俗和宗教信仰,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既具有中華民族民間文化的特色,又是歷史上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是藝術性和觀賞性很強的民間文化活動,具有較高的文化藝術價值。
2011年4月,“連灘飄色”被鬱南縣人民政府確認為第三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011年7月,“連灘飄色”被雲浮市人民政府確認為第三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012年2月,“連灘飄色”被廣東省人民政府確認為第四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橫經席的製作技藝
橫經席製作技藝是廣東省雲浮市鬱南縣的漢族傳統手工技藝,屬於廣東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鬱南草蓆明、清時期已開始生產,清朝中期,鬱南縣草蓆已小有名氣。產地多源自該縣南部的連灘、河口、大灣等鎮。由於當地產的床蓆以席草為緯,麻繩為經,又被稱為橫經席。其質地平滑幼細、夏涼冬溫,厚軟適度,結實耐用,為廣大民眾所樂用,因此素有“腰骨‘赤’(痛),不離橫經席”之說。且席草在淡水田種植,氣香味淡,不發潮,遠勝沿海地區所產,其中以龍鬚草織成的為上品。
連灘山歌
張公廟會
連灘民間藝術集會活動,相傳始於明朝萬曆年間,流傳清朝,民國時期最盛。至今已有400多年歷史。據史實記載,明朝萬曆年間,張元勛奉命為廣東總兵,剿平亂賊,保持了廣東一帶國泰民安。張元勛曾經率部在連灘一帶平定內亂,當地人民為了緬懷張公(元勛)的業績建造張公廟,並以他的誕辰的農曆正月二十日為“廟會”,稱張公廟會。
斗畫眉
斗畫眉,俗稱“打雀”,每逢節日或慶典,養畫眉者,會集在斗鳥場,讓畫眉賽叫聲、比搏殺。斗畫眉分兩種鬥法:一種是隔籠斗,另一種是開籠斗,也叫“滾籠”。畫眉打鬥的姿勢有各種不同的稱呼。如用嘴尖啄對方頭,叫“打箍頭”、“雙龍奪珠”,還有打側眼、打側翅、滾繡球,等等。鬥敗的畫眉受傷慘叫著滿籠逃,鬥勝的畫眉當即披紅掛彩鳴炮發獎。一輪一輪的開斗,直把參斗之鳥斗完為止,對每個鬥勝的鳥,常冠以“鳥王”稱號。
2006年11月,“斗畫眉”被鬱南縣人民政府確認為第一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011年7月,“斗畫眉”被雲浮市人民政府確認為第三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南江婚俗
南江婚俗,始於明末清初,這種特有的民間習俗,一直在南江流域生生不息傳承著。它以轎為交通工,以哭嫁歌為主線,在備婚宴、接新娘、拜高堂、會歌友貫穿全婚俗的全過程,具有濃郁的南江地域特點。
2011年4月,“南江婚俗”被鬱南縣人民政府確認為第三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011年7月,“南江婚俗”被雲浮市人民政府確認為第三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手指畫
“手指畫”始創於清未民初,由連灘鎮人朱景宗在廣州拜師學成指畫技藝,在連灘一帶廣為傳授。其孫朱展英、朱展鵬兄弟二人受其言傳身教,深得其精髓。
“手指畫”作為一門獨創的繪畫藝術,題材與國畫一樣,分為山水、人物、花鳥三大類,其表現技法多樣,即是以指或掌沾上墨水或者顏色控制好濃淡、乾濕、輕重、快慢、用點、按、抹、推、擦、拉、彈等多種方法,視畫面需要而靈活運用,表現出或剛或柔之質感。
2006年11月,“手指畫”被鬱南縣人民政府確認為第一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009年2月,“手指畫”被雲浮市人民政府確認為第二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011年5月,“手指畫”傳承人朱展鵬被雲浮市人民政府確認為第二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