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隆殺論》是章太炎所著作品,出自於《章太炎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禮隆殺論
- 作者:章太炎
- 作品出處:章太炎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禮者,法度之通名,大別則官制、刑法、儀式是也。周官三百七十有餘品,約其文辭,其凡目在疇人世官。(疇人,謂世世相傳者也。《史記·曆書》:“疇人子弟分散。”《漢書、律曆志》亦用其語。集解引如淳曰:“家業世世相傳為疇。律,年二十三,傅之疇官,各從其父學。”義訓甚明。《龜策列傳》云:“雖父子疇官,世世相傳,其精徽漾妙,多所遺失。”是卜筮之官世居其職者,亦稱疇官。余弟子朱希祖復舉《文選》注引《補亡詩》序曰:“皙與司業疇人,肄修鄉飲之禮。然所詠之詩。或有義無辭,音樂取節,闕而不備。”《藝文類聚》引王粲《七釋》曰:“邯鄲才女,三齊巧士,名唱秘舞,承閒並理;七盤陳於廣庭,疇人儼其齊俟,揄皓袖以振策,竦並足而軒跱。”此二所說疇人,皆謂樂師。是樂師世居其職者,亦稱疇人也。余案《漢書·宣帝紀》云:“博陸侯功德茂盛,復其後世,疇其爵邑,世世毋有所與。”《張敞傳》云:“季友、趙衰、田完有功,皆疇其庸,延及子孫。”浙本作“疇其軍邑”,邵本作“疇其官爵”。是爵邑世世相傳,亦稱疇也。而阮伯元誤解《曆書》之文,遂以明算治歷者為《疇人傳》。疇人既非算家專稱,且今世明算治歷者,亦豈世傳其業邪?若如程大昌以疇人為籌人,益荒誣矣。)所謂官人守要、令贊大行之流,具在傳記,猶不可勝數。《周書》有言:明堂所以明道,明道惟法,法人惟重老,重老惟寶。(《大匡解》。)幽厲亂而疇人亡,大典雖在,其委曲事條不具,是以周制不得不變。然其刑法儀式,大耑猶未失隊,故《春秋傳》數言“周有常刑”,其於威頌品節尤盡。案《禮器》雲“經禮三百”,指謂冠、昏諸篇。(依臣瓚說。)《春官》五禮之別,三十有四,而又上下有等,事序有別;小者至於《投壺》、《奔喪》,尚特立為一篇。此則三百不為褒矣。曲禮三千,則其揖攘之節,俎豆之數,故出乎禮則入乎刑。《秋官》制刑二千五百,及穆王訓夏贖刑為三千。《唐開元禮》大別百五十有二,視周四倍而贏,其律條唯有五百,又於周刑六分居一。何者?晚世禮書為空文,而李官之法必用空文,雖繁,素不肄習可也。切用者,不得不以師生相授,約之易理,廣博則棼矣。生民軀體之重,誠不比於圜丘郊社徒為觀美者,則禮可誤,刑不可誤。是為晚世知本,而隆周務末也。昔劉廙論先刑後禮,而陸遜非之者,謂宜遵仁義以彰德音,非尚其苛禮細節矣。且古者禮不下庶人,保氏雖以五禮遍教國子,大祭祀會同朝覲,大史“先與群執事讀禮書而協事”,“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辨事者考焉”;“將幣之日,執書以詔王”。夫以臨時考讀執詔,是庶尹諸節,固不豫習其文。保氏所授,亦直摹略而止矣。何者?登降之禮,趣翔之節,累世不能殫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文直事核,逮事又可按牒行也。及為刑書,族師月吉屬民讀法,黨正以四時孟月、州長以正月肄習,教戒若此其備也。由是觀之,周道所重,亦與晚世不異。及孔氏授七十子《逸禮》,存者大共五十六篇,其記乃一百三十有一,軍禮《司馬法》一百五十五篇。游、夏之倫,相與誦習者多矣,而刑書不以半札相遺,豈將與周道反邪?誠以刑罰世殊,雖傳習亡所用者。諸儀式固亦不可盡行於叔世,誠以婚姻喪紀諸式,後昆不能無沿襲者。刑之大齊亦然。案《呂刑》曰:“其刑上備,有並兩刑。”備者,服也。(《春秋傳》“備物典冊”,備物即服物,是其例。)上服“有並兩刑”者,《唐名例》所謂“罪法不等”者,即以重臧並滿輕臧各倍論也。又曰:苗民殺戮無辜,“越茲麗刑,並制,罔差有辭”者,《唐名例》所謂“諸二罪以上俱發,以重者論”,等者從一,苗民乃二罪累科之也。此其法式訓戒,意者李悝具律以降,傳序相承,訖隋唐無異,延於後昆,其精繕何遽不如經禮?蓋孔子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三千皆肉刑,刻畫肌膚,殘夷支體久矣,其宜去也。使周刑不過流宥鞭撲者,寧得不與官制儀式並存邪!
《傳》曰:“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此非獨官制、刑法、儀式云云也。闓置善人,慎固封守,一切會歸於禮。其在氓俗,大者務施報,次即尊賢敬耇。是之不務,而責青黃黼黻之閒,故老子云“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然夫小國寡民依以為固者,猶賴婚姻喪紀未失其道,民俗不攜。是故魯地雖削,以秉周禮自存;孔鮒、兩生,為陳涉、項王死節焉。江左之國,北不能逾淮、漢,人民未當漢一大郡,忞以隆禮,以樹風操。(所述,皆禮節之事。)其民自尊而不撓詘以保荊、楊者,幾三百年。民俗軌物,賢於齊、魏、隋、唐之偷也。
作者簡介
章太炎(1 8 6 9—1 9 3 6),名炳麟,太炎是其號。浙江餘杭人。清末參加維新運動。1900年剪辮髮,立志革命。1903年因鼓吹革命被上海租界當局逮捕入獄。1906年出獄後,東渡日本,主編同盟會機關報《民報》。1911年上海光復後回國,任孫中山總統府樞密顧問。因反對袁世凱,1913年起為袁氏所禁錮,袁死後獲釋。後參與孫中山所領導的護法戰爭。晚年因不滿蔣介石獨裁而在蘇州設章氏國學講習會,以講學為業。魯迅評價其為“有學問的革命家”。代表作有《訄書》、《國故論衡》、《齊物論釋》、《新方言》、《文始》等。著述生前編為《章氏叢書》及其《續編》。編者簡介姜義華,江蘇揚州人。1939年出生,1962年畢業於復旦大學歷史系。復旦大學資深特聘教授,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中外現代化進程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主要從事中國文化史、中國近現代思想史、史學理論研究。代表作有《章太炎思想研究》、《天下為公:孫中山思想家剪影》、《百年蹣跚——小農中國的現代覺醒》、《理性缺位的啟蒙》、《現代性:中國重撰》、《中華文明的根柢》、《新譯禮記讀本》、《章炳麟評傳》等。合著有《史學導論》等。策劃百卷本《中華文化通志》。主編《康有為全集》、《胡適學術文集》等。